“3.15”维权日应回归本质常态化

2017-03-15 15:11:00来源:大众网作者:
 李海丰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统计,2016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35万件,帮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消协组织的自身影响力、公信力、凝聚力和维权实力不断提升。(3月13日《人民日报》)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地陆续举行了晚会、宣传、打假、曝光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可以说让全国民众在3·15这一天,充分感受到了各种商家对消费者的毕恭毕敬,各种消协、单位针对保护公民个人权益的付出和努力,各种网络媒体、职业打假人对曝光打击假冒伪劣的全面和力度。
  客观来讲,“3.15”晚会也让不良企业成为的“惊弓之鸟”,这些举措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稳步推进。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良企业成为破坏市场有序运行的“蛀虫”。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是一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每一个消费者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从金融到房产,从科技到饮食,部分企业招摇撞骗、或以次充好、或制假售假、或不负责任、或丧失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等。无视法纪的不良行为,充斥着消费者的衣食住行,影响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无疑,“3·15”是消费者维权的渠道,更是消费者手中的权力。怎么让这个渠道发挥最大作用,让权力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归根结底仍需要将“3·15”变成常态化下的“3·15”,而不是仅3月15日这一天就是“3·15”,就是为消费者讨回公道的“日子”。如果,仅仅是把一年之中唯一的3月15日,当成是一天的“3·15”维权日,那么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就无从谈起。因为,拥有这种表面维权观念,本身就存在对维权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对于广大消费者权益而言,他们要的绝不仅仅是一天的“3·15”,也不是一天的“打假热情”。他们需要的是群众意识吃住行中,将不再发生侵害权益的事件,他们希望那些公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商人,依法受到制裁。但是,在现实中,维权依然举步维艰。正因为在现实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此,关乎到每个公民的“3·15”维权日唯有常态化,方能回归维权本质。
  一言蔽之,让“假冒伪劣”成“过街老鼠”,离不开良知和诚信、更离不开监管和法治。除了靠政府或消协方面的监督,企业应诚信经营,不断研发新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与此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提高维权意识,和一切侵权行为文明斗争。只有社会共治、“常态化”维权,才能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真正做到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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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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