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炒墓须从制度上发力

2017-07-06 11:16:00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张海英
 张海英
  如果经营性公墓非常紧缺,不排除某些人仍会想方设法去炒墓以获取暴利。假如从经营单位到监管部门都没有严格落实规定,也会给炒墓者机会

  广州市法制办近日公布了《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为防止高价炒卖墓穴,《意见稿》明确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当凭遗体火化证明才能向丧事承办人出售墓穴,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7月4日《羊城晚报》)。

  以往,有关墓地的治理措施总会出现在每年清明节前后,这被一些人认为是“应景之作”。而广州却在现在这个时候推出上述意见稿,这种打破“常规”的做法更值得点赞。而且,这次《意见稿》中有关墓地的规定有不少亮点,例如明确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凭火化证明才能买公墓墓穴等。

  “炒墓”是一种全国现象,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与炒房一样,市场上也存在专门的“炒墓族”或炒墓中介。这些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墓地资源相对稀缺等条件,大肆购买囤积墓地,然后高价卖出牟取高额利润。这不仅扰乱了墓地市场秩序,更加重了居民殡葬负担。所以,《意见稿》以多种举措遏制炒墓是应有之义。

  其中,凭火化证明才能买墓穴应该说是遏制炒墓最有效的一招。这是因为:其一,供给直接对接需求,既有利于把“炒墓族”挡在门外,也有利于保障真正的需求得到满足;其二,购买后立即使用,有利于提高使用效率,避免墓地被囤积、闲置而造成资源浪费;其三,能让经营性公墓真正体现“公”字。

  再加上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也给了炒墓者有力一击。因为炒墓者只有转卖墓穴才能脱手、赚钱,而禁止转卖意味着即使炒墓者通过某些手段获得墓穴,也难以出手。另外,该《意见稿》还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这也有利于防止墓地价格被炒高或者经营单位随意涨价。

  也就是说,“价格管控+凭火化证明买墓穴+禁止转卖墓穴”,这几招形成了环环相扣的治理链条,将会大大压缩炒墓者的炒作空间。之前,虽然一些地方采取过实名制买墓地等措施遏制炒墓,但坦率地说,《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一旦正式出台,应该是迄今为止国内治理炒墓力度最大的措施。

  不过,这几招具体措施的实际效果还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如果广州经营性公墓不是非常紧缺,有关方面严格落实上述规定,遏制炒墓的效果值得期待。但如果经营性公墓非常紧缺,不排除某些人仍会想方设法去炒墓以获取暴利。假如从经营单位到监管部门都没有严格落实规定,也会给炒墓者机会。

  要想让新规成功遏制炒墓,笔者以为,还需要从几个方面去完善。比如遗体火化机构应该与公墓经营单位实现联网,由此可以防止某些人通过虚假火化证明或通过其他手段拿到真证明购买墓穴然后倒卖。监管部门应该对这一网络进行实时监督,防止整个过程出现异常。同时,要公开墓穴的相关信息。

  再如,应该加大经营性公墓供给。无论是炒墓现象还是墓价高企,根本原因还在于供给不能满足需求,所以增加墓穴供给很关键。虽然城市土地越来越金贵,但仍要加大墓穴供给,因为“死得起”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另外,还要积极推广“生态葬”以分流墓穴需求,这也是遏制炒墓不可缺少的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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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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