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维权须打好“就近”牌

2017-08-04 10:38:00来源:法制日报作者:杨玉龙
 杨玉龙
  劳动者举报不再受管辖权限制,虽说给劳动监察部门增添了工作量,却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职工维权

  本月起,职工维权到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就近选择窗口,不必再跑到工作地。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接待窗口本月全部“打通”,投诉举报将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劳动者举报不再受管辖权限制,切实做到全市窗口“无障碍”接待(8月3日《劳动午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接待跨区域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平台,实现案件“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可在北京市内任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服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对于用工行为地为北京市的,窗口均可受理。

  劳动者维权,离不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但是,如果只是劳动监察部门“单口受理”案件,则不仅让劳动者来回折腾,而且也会贻误案件的处理。

  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接待跨区域投诉举报案件后,借助信息平台的支撑并落实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劳动者到任一投诉接待窗口,即使无管辖权限的,监察员在接待当日也须将举报材料上传到劳动监察信息平台,由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统一流转,并告知投诉举报人。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腿的背后是劳动者维权的“提质增速”。

  当然,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劳动者举报不再受管辖权限制后,一方面,需要将这一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一些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流程,应尽可能地让广大一线职工知晓;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不能只是坐等投诉举报线索,不妨深入一线,和工会组织做好用工排查,对一些企业存在的非法用工问题“主动”介入。

  同时,也需要在窗口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比如该管理办法就提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要使用标准服务语言,文明接待、耐心解释,用通俗明了的语言释法明理,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在此基础上,笔者以为还应加大对案件举报投诉人信息的保护,让举报投诉人免遭打击报复。

  一言以蔽之,职工维权就需要时时处处站在职工的角度看问题、想办法。劳动者举报不再受管辖权限制,虽说给劳动监察部门增添了工作量,却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职工维权;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无障碍”接待更让广大职工有了维权底气。因此说,这张职工维权“就近”牌打得好,无疑具有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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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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