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个体户不再戴"镣铐"跳舞

2008-08-27 08:54:00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作者:
    近日,财政部、发 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9月1日开始,个体户将不用再交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档主也不用交集贸市场管理费了。虽然这些年来,取消这一收费的呼声一直没有歇息,且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地亦已先行一步,取消了这一收费制度。但因为种种原因,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则殊为不易。在某些地区工商部门的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变,有些地方财政对这笔管理费尚颇为看重的现状下,由国家层面发文统一取消,势在必行,令人叫好。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征收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补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时至今日,工商部门职能已经转化,集贸市场的投资、经营主体已经发生变化,而管理费亦已成为个体工商户身上的镣铐。个体工商户本是市场的最弱小者,他们中有许多人还是失地农民和城乡居民中的生活困难户,这些人做的是养家糊口的小本生意,但在很多地方,工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远比他们向国家交的税还多,因而负担沉重。当前,国有、集体、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不收取工商管理费,而处于最弱势地位的个体工商户却需交纳,这实为一种歧视性行政收费。因此,停止征收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这意味着公民平等权利的回归。

    虽然个体工商管理费涉及的金额不过300亿元左右,但这种收费的缺陷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从理论上来说,个体户在缴交税收之外就不应再承担额外的费用,而政府部门的职责也应是为个体户提供服务,而不是收费。但事实上,以个体户的身份创业,不但承担了个体工商管理费这样带有明显歧视性的税费,还要承担卫生费、治安费、城市管理建设费等本应由公共财政包下来的公共服务费用。而由于行政规费收取与使用始终缺乏象税收那样严密的法定程序,类似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这样的收费不仅给以权谋私者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开启了方便之门,滋生了诸多腐败现象,还严重恶化了我国目前已极其严峻的就业环境。可为此提供佐证的是,个体经济这些年来的发展出现颓势。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9月,全国个体工商户有2557.15万户,和1999年的3160万户相比,减少了600多万户。

    当前,对我国来说,要解决数以亿计人口的就业问题,不能仅依赖于政府与大中型企业,尤为需要的是鼓励人们自由创业。但生机勃勃的“全民创业”是有条件的,就是必须创造一个符合各类经济体尤其是民营、个体等发展的优良生存环境。创造这种环境的关键就是减少诸多不合理收费,让民营和个体经济不至于因负担过重而举步维艰。

    有人曾说,和谐社会应当容得下一个小人物,一个小摊点,应该让他们感到幸福,沐浴和谐的阳光。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降低创业门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就是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户的最好扶持,他们也才能在创业中沐浴到和谐发展的阳光。

    □ 盛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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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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