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制度已被“潜规则”架空?

2009-08-18 10:00:00来源:大众网作者:

□盛大林

甘肃省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公开听证会日前举行。听证前,参会的消费者代表几乎都在他们各自居住地小区里做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住户对水价上涨持反对意见。但富有戏剧性的是,本次听证会的14名代表中只有2位反对水价上涨,大多数代表都对水价上涨表示了理解。同意涨价的消费者代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何文盛认为:“并不是涨价不合理,而是水价的定价机制不尽如人意。所有的担心都来自于公众对水价成本明细的不知情及对涨价可能成为供水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猜疑。”多数消费者代表认为,公司本身人员成本过高等因素并不应当成为水价的一部分,让老百姓来承担。(据817日《中国经济周刊》)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住户反对涨价;在媒体报道中,也是质疑的声音占主流,但投票的结果却是赞成票占压倒性的多数。这已经够奇怪的了,然而更加奇怪的是,那些刚刚投过赞成票的听证会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又纷纷质疑涨价的合理性,也就是说,他们嘴上说的是“我反对”,手上投出的却是“赞成票”!

     兰州水价听证会出现的这种怪现象并不是个案。在731日举行的河南省洛阳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总共18名代表中,也是只有1人反对涨价。实际上,这种民意和舆论“一边倒”反对涨价而听证会“一边倒”赞成涨价的现象不断在各地上演。那么,听证结果为什么离民意越来越远?听证代表“手口不一”的怪现象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纵观几年来各地举行的听证会,我发现了一个“三步曲”:第一步,听证代表的选择由主持听证会的物价部门随意挑选,强烈反对涨价的市民总是当不上听证代表,这已经让民意大打折扣;第二步,听证代表产生后,申请涨价的企业都要逐个拜访,美其名曰“沟通”,实际上就是“公关”,甚至可以说是“收买”,这肯定要让民意再打一次折扣;第三步,也就是听证会的“人格分裂”了——为了政府的“信任”和企业的“诚意”,他们不得不选择“赞成”,但为了给市民一个“交代”,他们又要作出一点“反对”的表示。“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用在这里大抵也是合适的。

     不难看出,主导“三步曲”的并不是国家关于听证的各种制度,而是一些长期流行的“潜规则”,比如“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等。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申请涨价的企业与政府官员及听证代表之间发生过什么利益输送,但除了“潜规则”,还有什么力量能如此“合法”地强奸民意呢?

     说起来,我国的听证制度的建立还不到十年,但现在已经被架空了,甚至走向了它的反面。这不仅违背了国家建立听证制度的初衷,而且越来越为广大消费者所不能容忍。为了保证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中的民意表达,为了让听证会真正成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制度基础,我们必须健全听证制度,这就需要提高听证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同时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监督。比如听证代表的产生由政府“挑选”改为群众“推选”,禁止申请涨价的企业与听证代表直接接触,等等——虽然“潜规则”的力量异常强大,但健全的制度和有力的监督还是可以压缩“潜规则”横行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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