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整治“卖淫”,还是法外施罚

2010-05-31 11:14: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王光营

□王光营

  据5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常平派出所联同当地综治办、居委会等执法人员对东兴三街4个涉嫌卖淫的商铺挂上“黑牌”,进行重点整治,并对附近6家涉黄商铺挂上“红牌”警示,以净化社会风气。

  为打击卖淫,警方出面为卖淫窝点商铺挂牌,看来当地警方在行使权力、维护社会治安上还真是发挥了“创新性思维”。但如此思维却令人费解,不知是该为常平警方加大打击卖淫力度击节叫好,还是认为这一挂牌就算是正式为卖淫嫖娼开了禁。文中提到,这些商铺多次受到警方查处却不见终止,当地警方也可能是在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想起的“无奈”之举吧。

  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警方打击卖淫行为完全是有法可依的,唯独这个“挂牌”的创举有些于法无凭。

  毋庸讳言,由于种种原因,卖淫嫖娼已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无业女青年、打工妹甚至大学生都有涉及,在个别地方卖淫嫖娼也是屡禁不绝。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甚至通过对卖淫嫖娼的罚款来中饱私囊、筹集办案经费,导致了部分警察过分追求罚款效益。在一个卖淫猖獗的地方,很难说警方会真的下猛药,自断财路。

  众所周知,卖淫嫖娼是一种非法交易,因为利益关系的存在,往往有某种势力或明或暗地充当保护伞。这或许才是“警方查处多次,但仍屡教不改”的根本原因。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该不该挂牌,关键是有没有彻底扫黄的决心,要治标,更得治本,要常抓不懈,而不是搞突击、造声势。对那些屡禁不止的卖淫团伙,要深查究竟是哪些人在其背后撑腰壮胆。

  警方“挂牌”的创意,不禁让人想起一件事儿——庐山牯岭的路上有林森捐造的石凳子,上刻有“有姨太太的不许坐”八个字。有人说:“我若有姨太太,偏要坐坐看,有谁能站在旁边禁止我坐?”你有姨太太,你尽管去坐,决没有警察干涉你。不过你坐下去了,心里总有点不舒服。

  我想,常平派出所的“挂牌”扫黄可能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是想让你有点不舒服,以收到“引而不发”的效果。这与其说他们是在治理卖淫,还不如说是在炫耀手中权力的“淫威”,并不是真打你,只不过是逗你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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