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十面扫黄”需防“一面埋伏”

2014-09-20 11:12:00来源:大众网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9月18日上午,东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法委及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东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的意见》及四份配套政策文件,为娱乐场所长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指出,涉黄隐患有十方面:房、床、锁、灯、窗、铃、影、人、照、证。将从这些方面推进“十面扫黄”(9月19日《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刊发的这则新闻的副题很有味道-------“床灯照人影,锁房证窗铃”。涉黄的十个隐患,经过记者神奇之笔和角度的思考,变得如此诗情画意了。但是扫黄的事情还真没有诗情画意的美好。面对东莞的“十面扫黄”,更需防止出现娱乐场所的“一面埋伏”。
    房间不得放置按摩床;房间不得安装门锁;包厢不得安装调节亮度的照明灯;房间透明门窗不得设置遮挡物;场所不得设置响铃等遥控装置......东莞扫黄圈定的十个重点部位,确实很到位。但是,正如当地政府和警方的苦恼一样:眼下的涉黄交易已经和昔日的涉黄交易有所不同。似乎娱乐场所的老板和嫖客们都学乖了,他们已经把“床灯照人影”的战场进行了转移。娱乐场所只是一个中转站,嫖客和小姐谈好价格之后,会到居民小区,会到家庭住所去完成交易。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在和警方玩躲猫猫。这就给涉黄的定性和查处带来了难度。在笔者看来,这种办法就是娱乐场所玩的“一面埋伏”。
    这种“一面埋伏”只需要轻轻一招,就可以将警方的“十面扫黄”化解于无形之中。可以说是心狠手辣之招,是十分狡猾之招。
    其一,推卸了自己的责任。娱乐场所只是一个涉黄交易的中转站,涉黄交易并没有在这里完成,即使涉黄人员出了事情,也就不太好追究娱乐场所的责任。他们会说,上班期间职工属于企业管理,但是下班之后的事情就是个人行为了。试问,这种情况下,警方如何处理娱乐场所?
    其二,给定性增加了难度。假如说嫖客和小姐的涉黄交易是在娱乐场所完成的,这自然是铁定的卖淫嫖娼。但是,如果他们发生交易的地点是在自己的家里,而且现场没有录像可以证明有金钱交易,这就很难证明这就是卖淫嫖娼行为。这些人会和雷政富一样说是在“谈恋爱”。即使男女双方都是“名花有主”,他们也只会承认道德问题。在眼下这个开放的时代,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性行为原本就已经算不上多大事情,只能被划归到不道德的范畴。这种情况下,警方如何定性?正如嫖娼的文章一样,如果他把卖淫女领到自己床上完成交易,也看不到钱款交易记录,怎能说他们是卖淫嫖娼而不是性伙伴呢?
    在笔者看来,警方的“十面扫黄”确实很严厉,但是娱乐场所的“一面埋伏”却是致命的一招。化解“床灯照人影”真的不能只是依靠“锁房证窗铃”,而应该用“零容忍”的必杀技,去挥刀砍黄魔,只要发现一起涉黄交易,就要将企业驱逐出娱乐场所。

初审编辑:韦国骞

责任编辑:韦国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