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包岂能让“有心人”乘火打劫

2015-03-03 16:57:00来源:大众网作者:赵肖
 赵肖

    羊年春节全民抢红包的热度令人咋舌。与传统的发红包相比,网络红包从“配菜”华丽变身“主菜”。但热闹过后,小小红包背后却有着是否逃税、有无腐败、沉淀资金利息归属等诸多期待回答的问题。去年,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这又对网络红包带来何种影响?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和不断升温,网络红包悄然兴起。起初网络红包是网络运营商(网站),在春节等假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组织活动派发红包让利网友的一种促销式营销模式,但今时已不同往日,现网络红包已演变成一种新的红包派发方式,很多网络族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工具给客户、亲朋好友等派发红包。

    网络“红包大战”是集娱乐、喜庆、竞争移动支付客户于一体,堪称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又一大创新——借助互联网新经济和节日时段的营销手段创新。毋庸置疑,此举既烘托了春节节日气氛,又起到了宣传企业的效果,最重要的是,在这场“红包大战”中,普通百姓成为“渔翁”,既愉悦了心情,又沾到了红包喜气和小利益,何乐而不为?

    不可否认,任何新生事物开始都是不完善的。网络红包作为新生事物,不乏被“有心人”利用,成为他们行贿受贿的新花招也在所难免。

    贪污腐败花招百变,让人应接不暇。在中央反腐形势如此紧迫的情况下,通过新生事物——网络红包行行贿受贿之礼,自然成为“有心人”的首选。原因是发放、接受红包在互联网技术上虽有迹可查,但发红包的目的却难以把控,更何况技术本身无法辨别忠奸善恶,因此才会让那些“有心人”钻了空子。

    作为新生事物,网络红包面临“有人抢,却无人管”的困局,这才让“有心人”有机可乘。现在看来,网络红包已经不能简单定义为互联网企业占领市场、争夺客户的有效方式,而演变成贪污腐败的新花招,必须加以制止,否则将助腐败势头反弹。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要给网络红包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对运营商、收发人、金额限制、监管责任等进行详细的界定,努力向“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良好局面迈进。相关政府部门还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网络红包监管工作,营造全民同乐、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大局。

初审编辑:王磊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