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不是百强县评比乱象的原罪

2015-08-31 10:4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薛家明  
    近日,“中郡所”公布的“百强县”名单风靡网络,各上榜县将这一榜单作为政绩广泛宣传。国家统计局早在2007年就取消了“全国百强县评比”,发布榜单的“中郡所”目前为在北京注册的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而其前身为在北京注册的一家普通企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企业因违规未报送年度报告,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月28日  《新快报》)
    媒体强调“中郡所”的民办属性,且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非是暗示“百强县”名单不具权威性。应该说,这种质疑并不是扑风捉影。据“中郡所”工作人员朱先生透露,有不少县市希望提高自己在“百强县”榜单的名次,这就需要合作收费。而且,在2008年至2011年的榜单中,所谓的“百强”名单均被塞进一百二三十个县市。显然,这些都明证“花钱买榜”不是空穴来风,“百强县”名单暗含诸多看不见的猫腻。
    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些瑕疵,就此否定“百强县”评比的民办属性。道理很简单,即使是“百强县”榜单是自政府机关的手笔,就不存在猫腻,就能杜绝“花钱买榜”么?显然,“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只要地方政府的政绩需求还在,“花钱买榜”就不会绝迹。而且,各地对“百强县”榜单的趋之若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证了“百强县”榜单的认可度。试想,百强榜毫无公信力,谁会去买榜?由此可见,“民办”并不是百强县评比乱象丛生的原罪。
    “酒不醉人人自醉”。事实上,“百强县”评选乱象丛生,表面上看问题出在评奖机构身上,而里子却是各地的政绩观“醉了”,把“榜上有名”看得太重。试问,假若各地不是将入选“百强县”作为一项提升政绩的硬指标,而只是把上榜县区当成是学习标杆,当成一次锦上添花。即使评奖机构在贪婪,恐怕各地也不会上钩吧!从这个层面看,根治“百强县”评选乱象,既要整治民办评选的泥沙俱下,更是根治各地的评奖冲动。
    因此,要根治百强评奖乱,有关部门要标本兼治。所谓治标,就是强化对民办评比的监管。试想,评选机构本身就无资质,评选结果的公信能有多少呢?有关部门只有强化监管,排除不合格的评选机构,剔除不合规的评奖规程和利益纠葛,才能维护民办评选的公信。而治本,就是淡化百强县榜单的意义。人们常说:“考核像一把尺子,度量出工作的优劣,又像一条鞭子,鞭策干部恪尽职守。”试想,主管机关淡化百强县的意义,县区还会如此看重“百强县”的名号么?唯有如此一强一淡,“百强县”才能获得福布斯一样的公信力。

初审编辑:王磊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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