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的“红与黑”

2016-04-07 16:34: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之彬
 王之彬

  近日,“学思践悟”刊登把握运用“五条体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系列文章,提到“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让人深有体会。口号喊的再响亮,关键还是看贯彻执行,要敢于动真碰硬。贯彻执行势必遇到各种阻力,动真碰硬必定要得罪些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要首先站出来,不怕得罪人,要担当好“清道夫”的角色,做好“红与黑”。

  “红”就是一颗红心、忠诚向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机关,首要要求就是对党忠诚,听党指挥。要尊崇党章,牢记政治责任,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做好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把准方向,正是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以严明党规党纪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决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进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政令畅通,体现严管厚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

  “黑”就是黑下脸来、铁面无私。监督执纪问责就要在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基础上强化担当,黑下脸来不怕得罪人,这点担当与战争年代为了党的事业出生入死、不怕牺牲相比,是最起码的要求。要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强化党内监督,在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的同时,也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定不移把正风反腐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从而让基层群众更加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民从严治党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黑”不是灯下黑,也要自身清白,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注重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净化,建设一支本领硬、靠得住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上,无论是单位或个人,都应明确使命担当,勇于增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初审编辑:臧海平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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