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市综合治理改革,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2016-04-18 14:50:00来源:大众网作者:吕海峰
吕海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其中,加强城市综合治理改革是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的必要手段之一。

  事实上,城市综合治理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当前,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口的大量集中,许多城市随之产生了大量的社会矛盾。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显示,我国的许多矛盾和纠纷都在城市发生。就山东而言,随着一批在建和规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城市硬件自然也应该有个比较明显的改观。如果综合治理始终跟不上,那么,城市的品质就自然就不可能有较大的提升。何况,如今的山东正处在城市化的发展黄金期与城市病高发期的交叉点上,正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技术方法缺失和管理力度不强等薄弱环节。

  为此,笔者建议,一方面,要大力在各城市推行真正的“综合执法”,以街道为单位,对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环境、安监、食药、消防等8个执法部门进行综合管理,制定出相应的权利清单。并把大部分的权利,彻底下放到街道,以提升基层的执法力度和效率。另一方面,既不能只把目光盯在出台硬性规定上,也不能简单地、仅仅就在控制人口、车辆、住房等量上入手;而是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资源合理配置和规范管理上,以促使城市能够实现正常的新陈代谢,确保基本运转平衡。

  总之,正处在转型期的山东,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还远未成熟,所以,笔者认为,为了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水平,还需继续强化和创新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理性行政、动态“疏导”,有效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水平。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