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题党”乱象坚决说“不”

2016-12-06 17: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书香

大众网特约评论员 书香

  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对网上“标题党”乱象开展执法检查,向几家商业门户网站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

  前段时间,这些网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正题歪做违反正确导向”“侮辱调侃突破道德底线”“无中生有违背新闻真实”“断章取义歪曲报道原意”“夸大事实引发社会恐慌”“格调低俗败坏社会风俗”等乱象,影响了舆论生态的健康清朗,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

  近年来,个别网络媒体为博取受众眼球,提高阅听率、点击率,片面追求自身经济等利益等,不惜制造“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雷人效应,指鹿为马,挂羊头卖狗肉,甚至颠倒黑白、哗众取宠、造谣惑众,用夸张、情色、唬人、怪异、弯曲等各种耸人听闻的手法篡改新闻标题,严重伤害了他人,误导了公众,欺骗了网民,混淆了视听。

  一些主流媒体刊登的军事新闻也不幸中招,其中《解放军报》受伤尤甚。今年11月23日,《解放军报》刊登了一篇《电磁海洋巧捞“针”》的人物通讯,某网站改成《东海舰队演习有外军飞机突然接近被拦截驱离》等断章取义的标题误导读者;11月21日,《中国国防报》刊登通讯《清房清车,清掉的还有什么?》,某些网络媒体改成《上海警备区分房150套:多为清房所得,年轻干部也有份》等,把文中提到的分公寓房写成分房,引来不少恶意评论;《解放军报》刊登的《打假治虚,犹如刮骨疗毒》,某大V故意做成《我军训练频繁弄虚作假!》的标题进行负面解读,引来网民对我军训练水平和打赢能力的一片怀疑。

  最典型和毫无节操的是,一家报纸刊登了《雷锋,新中国的青春偶像》的文章,某网站将标题改为《哪位开国大将不满意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罗瑞卿大将对当时摄影师拍摄的毛主席题词不满意,根本不是对毛主席题词本身不满意。一个好端端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就这样被小编恶意玩坏了,不仅没有了起码的职业道德,甚至反映了其对待国家和历史的态度。

  此外,还有网络媒体把《用打仗的“尺子”卡一卡》改成《解放军复杂电磁环境对抗作假 蒙混过关大有人在》、把《中国梦的自信在哪里》改成《解放军报:我们信仰的主义 乃是宇宙的真理》、把《军人的“血性”哪里来》改成《党报批独生子女军人“我死了家里人怎么办”思想》、把《健全法规,管住“切蛋糕”的手》改成《部队申请经费要请上级吃饭多喝一壶酒增加10万》、把《只能要坚守 出路在改革》改成《解放军供应站为省钱买易碎饭盒 数千份饭盒汤逸菜撒》┄┄断章取义玩噱头,用具极富负能量的标题肆意抹黑军队形象。

  这类“标题党”故意歪曲新闻本意,戴着有色眼镜寻找正面军事报道中的“负面因素”,用上下文割裂的手法进行负面解读;选取最能刺激大众眼球的字词作标题,造谣抹黑掺杂私货;用视线模糊的方法把已经解决的问题,诱导网民作为现在存在的现象进行攻击,等等。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标题是新闻的眼睛。个别网络媒体乱改标题,看似有神,实则神经;“标题党”横行,有悖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破坏了社会信任,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进一步放大了隔阂与断裂,其危害不容小视。

  这些恶意修改军事新闻标题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构陷,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国家版权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中,第三条明确指出: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都是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的依据。

  作为商业网络媒体,追求商业利益可以理解,但如果把追求利益用在攻击军队形象上,那“聪明”就用错了地方,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依靠昧着良心和低级社会道德赚钱的商业运营方式,也注定长久不了,更有甚者将玩火自焚,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严厉打击。

  奉劝某些喜欢搞 “标题党”的网络媒体悬崖勒马,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和职业道德,多为网络环境贡献更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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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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