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益的保障情况是衡量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女性群体的社会活跃度是健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从婚姻法、选举法对妇女平等权利的明确规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从明确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制定出台;从各级各类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发展壮大,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我国在保证女性各项权利方面形成了系统的法律,在女性权益保障方面形成了系统的机制。各行各业巾帼英雄的纷纷涌现,妇女群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也印证着社会的多元开放、和谐活跃。
于大家,我国亿万女性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担当;于小家,女性在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风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中国女性素有勤劳勇敢、智慧善良的美德,这些美德是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承上启下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团结凝聚好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