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23):鸿茅药酒的“酒劲”怎么那么大?

2018-04-20 17:23:00来源:大众网作者:

   编者按:因为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广州医生谭秦东遭鸿茅药酒公司所在地警方跨省抓捕,引起了舆论的强力反弹。现在,鸿茅药酒引发的舆论争议已经一浪大过一浪。随着各方的介入,谭医生被释放了,相关企业也正在接受调查,当地警方也在追责中。但鸿茅药酒案件,远远没有到庆功的时候。微观与您一起,聚焦“鸿茅药酒事件”的各方声音。

微观(23):鸿茅药酒的“酒劲”怎么那么大?
栏目编辑:牛乐耕

  人民日报:鸿茅药酒——神药还是神广告?
  鸿茅药酒广告满天飞、销量节节高,有人评价为“一直在道歉,从未停违法”。其实,还有一些“神药”,也是“喊得响,卖得好,效果差”。广告轰炸、虚假宣传,让消费者深受其害。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中,涉及虚假宣传的占到近25%。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不足,违法成本低。以对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处罚为例,往往是“没收广告费用715.8元,罚款715.8元”。三位数的惩处相较于千万量级的收益,犹如杯水车薪,根本无法产生有效震慑。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把握广告尺度,才能让违法者畏惧、逾矩者后悔。这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的行为,于理于法都很难宽容,应该以强有力的措施把“通报违法”变成“依法严惩”。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只有让虚假消散、让真实回归、让品质说话,人民群众才能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这正是:药酒不是酒,广告别胡吹。保障真健康,宣传当谨慎。
 
  人民日报:药品广告应杜绝虚假包装
  这种“夸大药品疗效”的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的广告,并非仅此一家。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中,涉及虚假宣传的占到近25%。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不足,违法成本低。以对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处罚为例,往往是“没收广告费用715.8元,罚款715.8元”。这样的惩处相较于千万量级的收益,犹如九牛一毛,根本无法产生有效震慑。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把握广告尺度,才能让违法者畏惧、逾矩者后悔。
 
  法制日报:低法治成本绝不是营商竞争力
  从这个话题说开去,培养一个优质企业的确不易,正因为这样,政府部门更应该明察秋毫,不能忽视,更不能漠视企业发展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既要支持企业发掘优势、拓展市场,更要在发现违规违法苗头时,从企业和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出科学建议、作出依法规范,如此才是真正对企业未来负责、对地方发展负责、对法治建设负责,不能眼里只有经济增长、企业利益、短期效益,更不能让“低法治成本”成为地方营商环境的竞争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能仅仅存在于文件上和口号里,而是要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实践中,特别是面对不同的价值选择时,法治必须成为唯一正确的选项。能否做到这一点,考验着地方为政者的发展观、大局观和法治观。如果在落实法治责任上含糊甚至缺位,便是政府的失职,应予追责。
 
  环球时报:跨省执法涉及利益时应慎用
  个人权利和安全的确定性是社会稳定的公共心理基础。这些年反复出现的公共舆论事件大多因为触碰了公众的这一敏感神经。需要看到,中国是公权力和集体权益相对强势的社会,个人权利的空间有时确有受到挤压的情况,这是舆论对公权力正常履职时发生个别纰漏也会穷追猛打的深层原因。国家还是应该对保护个人权利采取更多积极主动的措施,给人们吃定心丸,从根本上缓解舆论场上的相关焦虑。对每一次发生的鸿茅药酒这类争议案件,则须认真谨慎处置,尽量消除人们的疑问,让公众了解什么是个人守法的底线,什么是公权力执法的底线。
 
  钱江晚报:“鸿茅药酒”事件,还没到拍手的时候
  时代真的需要更多的类似谭医生之类的英雄吗?毫无疑问,谭医生的正义、直言、专业让公众为之钦佩。但是,反过来,如果这个时代出现了太多谭医生式的英雄,那也就意味着会出现很多类“鸿茅毒酒”案件。 作为电视机前的消费者,我要问:电视广告部门是如何通过这种盲目扩大疗效,包治百病,无病也强肾的药物广告审查的呢? 作为普通公民,我要问,那些跨省抓捕,随便动用法律公器的这个程序是如何启动的? 2018年宪法修改中,明确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差,意义重大。“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得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得多,强调的是依法治理国家。鸿茅药酒案件,远远没有到庆功的时候,相反,对它的反思是“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一个很好的抓手和推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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