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发假证是无知还是无畏?

2013-12-26 07:55: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小三
作者:王小三
    新疆库尔勒一对夫妻4年前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今年买房时却得知证件是假的!民政局一位负责人承认:“当时因经费紧张,局里自己印了一部分,成本低一点,但扫描能看出是假的,用了半年就停了。”。付了真证的钱,却领了假证,当地民政局造假结婚证的行为引发了网友一片热议。(新华网12月23日) 
    在这个充斥着真真假假的社会,各种各样的假证流行着,办假证的人也不在少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新疆库尔勒民政局居然也做起了办假证的勾当。作为颁发结婚证的权威政府部门,居然也为了省几个工本费而颁发假证,这与监守自盗又有何异?这究竟是对于轻重利害关系的无知,还是对于渎职和法律后果的无畏?
    库尔勒民政局颁假证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确实让人为其捏着一把汗。我们不禁要问问领了假证的夫妻关系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他们的权利义务是否能得到我国婚姻法的有效保障?因假结婚证造成的家庭事务耽误又该怎么来弥补?造假证带来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又该如何来消除?如果仅仅是因为经费紧张、降低成本而去造假,那么得到的收益和付出的代价又岂是一个买椟还珠能恰当形容的?
    库尔勒民政局作为公权部门,对于手中的公权力不但没有所矜持,反而却干着监守自盗的勾当,确实让人不齿。试想,如果银行部门也像这民政局一样自行印制发行一段时间的钞票,到时候不一样也可以来一个“现金不足、周转困难”的理由?亦或是烟草公司也如法炮制地造批假烟投入市场,然后来一个“供不应求、存货不足”淡定解释?如此这般,那还得了?人民群众还不因此而受祸?经济社会还不因此而乱套?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政府部门在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使用公权力的时候,当常思如何正确行使权力、如何用好手中权力、如何发挥权力效益,当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只有将这些搞清楚弄明白了,才不会在工作中因小失大,才不会犯低级错误,才不会干出愚蠢无知的行为,才不会损害老百姓利益,才能更好的维护政府权威和公信力。

初审编辑:韦国骞

责任编辑:韦国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