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官员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相信很多人已经不再陌生了。其实追溯到1995年,党中央就已经多次强调认真落实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而这项制度真正开始发挥“杀威棒”、“杀手锏”作用,是2013年开始实施抽查核实后显现的,起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了良好作用。
绝对的权力会滋生绝对的腐败,一个不受监督、不受控制的权力,想必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法弥合的伤害。松懈的监督管理制度势必会让党员干部渐渐卸下抵制侵蚀的盔甲,从现实中看很多落马官员的腐化路线图都由最初的坐立不安到心安理得直至最后的公然索要,这不仅直接导致党员干部坠入罪恶深渊,还给党和人民造成无法弥合的创伤。
我们痛心的看到部分党员干部在利益诱惑的“糖衣炮弹”下渐渐迷失自己,错误的走上腐化堕落的不归路,在落马时也曾痛心疾首的表示是党内监督管理制度的漏洞和缺位害了自己,从中可以看到,与其事后“亡羊补牢”式的追责惩处,不如坚固监督管理制度的坚硬堡垒,从根本上起到提神醒脑、补钙铸魂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可以起到抑制贪欲和约束权力的正向作用,敦促党员干部清清爽爽办事、清清白白做人,是破解反腐败斗争难题的一道良方。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制度需要好的落实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笔者认为若想保证制度的长效性,还需继续加强检查工作的联动性和实效力。首先,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对于瞒报、谎报的人员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并且要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的监督责任,确保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再次,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抽查核实工作是在错误边缘挽救干部的援手,要打消部分党员干部关于这是党不信任自己的顾虑,鼓励党员干部积极配合,为政风注入正能量。最后,要增强抽查核实工作的执行力度,明晰检查工作标准,合理界定瞒报、错报的行为范畴,彻底将想以知焉不详手段蒙混过关的行为控制住。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