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应绕开人情羁绊

2016-07-13 10:23:00来源:大众网作者:刘建国
 作者:刘建国
  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其中明确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除北京外,浙江等地也出台类似文件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了规范。7月12日  中新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不难看出,对公务员进行平时考核其实是一种法定形式,各地出台类似的文件,其实正是对法律规定的细化和重申。

  不可否认,强化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能够弥补定期考核所具有的弊端,使考核模式更加科学有效。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平时考核能够贯穿公务员日常工作生活的细节中,更具有具体明晰的量化标准,这一点是定期考核所无法比拟的。然而,立足于公务员考核的现实情况来看,假如不能避开人情因素的滋扰,所谓的平时考核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尤其是,就目前的平时考核方式和渠道来看,能否体现出心理预期,确实值得反思和警醒。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当前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基本上遵循了大致类似的考核方式。比如,由公务员撰写日志,详细记录自己今天做了什么、达到了什么目标等等,考核结果则以日志内容为重要依据。再比如,主管领导对分管公务员进行考核,根据公务员出勤、工作记实情况和日常表现,对所分管的公务员作出评鉴,确定平时考核结果等等。如此的考核模式,都面临着一个明显的隐忧,那就是考核的结果容易受到人情的羁绊和影响。于是,公务员自己记日志,可能故意为自己“擦胭抹粉”。主管领导对分管公务员的考核,则可能因感情因素,尽量“网开一面”。

  由此来看,当人情掺杂进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中,就可能导致考核模式走形变样,无法实现考核的本义和初衷。正因为如此,如何避免人情的滋扰,如何减少主观因素的左右,正是公务员平时考核所面临的重要诘问。若要剥离人情的影响,则应当加速推进公务员岗位绩效评估,强化客观化、信息化和技术化程度,对公务员平时的工作、组织行为进行量化的记录,同时减少“人情因素”在考核中发挥的作用。尤其是,要防止一些考核项目流于形式,形成真正常态化的绩效考核,减少规制,避免走过场、走形式。

  应该说,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确有必要予以强化,但如何完善和补强配套措施,保证客观和中立,则显得尤为重要和必须。唯有避开人情的羁绊,以事实和成绩说话,才能对公务员做出正确的评判,从而在公务员群体中激发“鲶鱼效应”。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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