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今年1至6月全市纪律审查情况。据通报,今年1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7778件(次),立案1298件,增长50.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8人,增长53.7%,其中局级3人,县处级244人,乡科级220人;移送司法39人。(7月12日 新京报 )
每当新闻报道出一条条涉案上千万的贪腐案件时,人们脑海中往往都会想到这又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大官落马了。而人们有时候往往没有想到,这些贪腐上千万案件的“主角”竟然是在基层党委主政一方的处级干部或是一个小单位、小机构的科级干部。
小官贪腐,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当检查人员搜出现金上亿、黄金三十几公斤、房产数十套时,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东西的所有者,竟一个副处级干部,其贪腐程度让人触目惊心。一个副处级干部为何有如此大的贪腐能力,不禁让人反思。
笔者认为,小官贪腐反映出了如今官场“官不在大,有权则灵”的现象。无论官职大小,只要手中握权,心术不正,就会走上违法乱纪、背离党和人民的不归路。想要办事,就得拿钱,正所谓“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财”。“开弓没有回头箭”,从开始就尝到了甜头,日后更是会变本加厉的索要。但是,为什么没人对他们违法乱纪的现象进行揭发、举报?是我们纪委监察部门的不作为,还是有人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使其任意妄为?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没有送,就不会有收,也不会一点一点累积到上千万,上亿元,直到送礼之人承受不起,导致东窗事发,才想到向纪委监察部门揭发检举。然而,我们的纪委监察机关在惩治这些贪官污吏的同时,不要忘了也要对那些行贿的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
打“苍蝇”还需强效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老虎”要狠打,“小苍蝇”也要狠抓,要打的他们“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不敢腐败”,让人民群众看到中央打击腐败行为的力度和决心。也要打击那些妄图行贿,企图走捷径不按程序办事的人员然他们“不能行贿、不想行贿、不敢行贿”。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