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考核”是治疗“为官不为”良药

2016-07-15 10:00: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培国
 作者:张培国

  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其中明确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除北京外,浙江等地也出台类似文件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了规范。(712日中国新闻网)

  是否能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是评价一个公务员称职与否的绳准。一个公务员如何才算称职?在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2014年,中组部等三部委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平时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指标。但在现实执行中,我们很多公务员所在的单位还是采取以领导为主,年底投票来决定的方式对一个公务员一年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进而决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这种工作干的怎么样,年底来评价的方式,一方面激励作用滞后,无法对公务员平时工作产生实时督促;另一方面人情化因素较多,使部分公务员在思想上产生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只要不得罪领导和同事,最后划票得高分即可的不良想法。特别是在当前从严治党、高压反腐、强力问责的新形势下,一些干部面对新要求,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主动性更是受到影响,思想上出现了“宁可不干事,但愿别出事,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为官不为现象。

  为官不为危害巨大,一方面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另一方面,以“慢”“拖”为主的工作方式,阻碍了改革发展进程,时间长了,将会误党误国。应该说,针对这种不良行为,国家一直持“零容忍”态度,在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就规定,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具体表现作为干部进退奖惩和制定收入待遇的根本依据。

  由此,如果说目前公务员考核制度不健全显然有失公允,而产生问题的主因则是制度在现实中落不了地。笔者以为,剑指“为官不为”,制度规定是基础,如何杜绝是关键。应该说,近年来各地针对“为官不为”不断探讨各种应对方式,“平时考核”就是一着妙棋。和工厂中工人“打卡上班”“记件考核”一样,公务员每天干的工作如果能够得到实时记载,并在年终考核时作为重要参考,并和自己的工资、晋升等相挂钩,必将能从根本上克服平时“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如今,随着北京等地明确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的推进,建议各省也要重新解读中央关于公务员管理考核的系列规定,出台各省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现实版本,通过不断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评价标准和具体方式,将公务员的每天工作量、完成任务数,服务态度和质量,办事效率等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与机关绩效管理与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结合,必然会在机关内部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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