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民意不能怕麻烦

2016-08-17 09:40:00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徐隽
 徐隽
  在政府决策、环境监管、城市规划等各个领域,都有比较成熟的鼓励公众参与的制度规定,问题是如何细化落实好这些规定

  最近,听说自己居住的小区邻居正在集体维权,原来是政府要在小区南面的小树林建医院。建医院解决大家看病难的问题,本是好事,为什么还有人反对?原来,根据规划,不仅高大林木将被砍伐,医院离小区也只有80米,噪音、交通拥堵、污染让周边群众很是担忧。更重要的是,在环境影响评估时,临近小区的业主反映自己并不知情,同意该项目的群众大多居住在数公里外。

  一项利民便民的民生工程,却遭遇周边群众抵制。问题究竟出在哪儿?一位小区居民说,附近有一片同等大小的荒地,离居民区远,但交通便利,却被规划成公园,很不合理。如果能多一点实地调研,多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将两者调换,也许就不会发生现在的尴尬了。

  建医院是好事,可如何才能把好事办好?近年来,政府决策越来越重视听取民意,无论是环境影响评估还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在一些地方,公众参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扎扎实实“走过场”,让本应发挥稳压器、调压阀作用的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有的因公众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反而在为群众办好事中产生误解、对立,掉入“塔西佗陷阱”,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其实,公众参与得越充分,工作推进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矛盾点就会暴露得越充分,对完善规划、科学决策的帮助就越大。

  新环保法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新环保法的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公众参与环境监管,已经成为政府环境监管的重要补充和支持力量。在一些地方,1名环境监察人员要监管10多家企业,就算24小时盯防,也难以避免偷排偷放。然而,通过“12369”热线和其他举报方式,大量违反环保法的线索被掌握,大量心存侥幸的违法企业被查处。不久前发生的太湖垃圾倾倒事件等污染事件就是来源于群众举报。试想,如果没有群众举报,没有政府部门对群众举报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行动,仅靠有限的环境监察人员,污染垃圾可能早已“石沉大海”了。

  要把好事办好,就不能有“替民做主”的思想,倾听民意不能怕麻烦。应该说,当前,在政府决策、环境监管、城市规划等各个领域,都有比较成熟的鼓励公众参与的制度规定,问题是如何细化落实好这些规定。诚心诚意听取公众意见,真心真意动员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只有共治共享,才能收获社会治理的良性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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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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