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李雪莲其实就是我们的代言人

2016-11-25 11:36:00来源:大众网作者:刘天放
  作者:刘天放
  《我不是潘金莲》本是刘震云的“潘金莲”,小说剧本都是他创作的,只是冯小刚把它投射到了银幕上。而无论如何,李雪莲的人物形象,以及围绕她的那28个人,电影中基本上没有变化,保留了原著的完整性,也让观众看到了一个高度浓缩的现实社会。《我不是潘金莲》不同于其他定位于“喜剧”的电影,“可以说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出现过,不是狗血的喜剧,是正经人正经事演绎而来的喜剧。”刘震云说冯小刚是一个好导演,他能够拍别人不拍的电影,看到电影之外的东西。这个“电影之外的东西”,不妨理解为冯小刚把《我不是潘金莲》在原著基础上提升到了反映现实诉求上的一个新高度。11月24日人民网采访冯小刚时称:“用冯小刚的话说,这是一则社会寓言,而这则寓言想说的道理便是,官员不担当就是腐败。”而冯小刚接受该网采访时说是“用喜剧包装严肃思考”。
  该电影的剧情并不复杂:主人公李雪莲生二胎想免于被处罚,就与丈夫秦玉河假离婚。谁知最终弄假成真,老公与别人结了婚。李雪莲便打官司要求证明原先的离婚是假的,再与秦玉河结婚,然后再离婚。可没一个人说李雪莲的离婚是假离婚。而“前夫”秦玉河又到处宣称她是“潘金莲”。于是,李雪莲便踏上了漫长的上访告状路,目的就是要摘掉“潘金莲”的帽子,她也从此成为了重点“维稳”对象。她从29岁告到49岁(电影改编后缩短),直到秦玉河出车祸意外身亡,她才停止了告状。
  李雪莲,就是现实中国的一个符号化人物,透过她,反映的是当今社会的复杂、无奈甚至较为残酷的生存现状,更显现了人们在追求自身幸福的同时产生的焦虑,以及寻找生命意义时所遇到的重重阻碍。那种阻碍,有些是自己设置的,而更多来源于外界,走不出一个想活得更有意义的人所遇到的荒诞、无助、迷茫的怪圈。《我不是潘金莲》不是法制宣传片,那样立意就显得肤浅,而是想让人们看到更丰富而广阔的现实困境。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中法院的人叫王公道、董宪法、荀正义、贾聪明,县长史为民,市长蔡富邦,副市长刁成信,省长储清廉……这意味着什么?不是太愚的读者或观众,显然心知肚明。
  李雪莲坚持上访,就是要证明她自己不是潘金莲,到了最后阶段,上访就成了她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上访变成了她生活的全部意义。秦玉河死后,李雪莲的告状没了缘由,只好上吊,但也没死成,后来发生了什么,就是小说也没有讲。李雪莲告了整整20年,但面对庞大、强势、冷漠、等级森严的各种机构,她无能为力。虽然靠她的坚持,撤了一大批干部,但在那些人眼里,她就是一个难缠的上访户,她没背景、没资源,那么是什么把她逼入了死胡同?
  除去电影应该具有的表现手法,《我不是潘金莲》在内涵上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甚至可以说这部电影使中国的现实主义电影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使冯小刚的电影在幽默、诙谐之外有了更深邃的反映社会现实的丰富图景(《1942》和《唐山大地震》除外)。李雪莲遇到的难题,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她的难处就是我们的难处,她的焦虑就是我们的焦虑,她的呐喊也正是我们想要的呐喊。她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人物,是我们所有人的代言人。
  《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应该说是悲剧拍出了喜剧效果,它又不同于冯小刚过去的作品,不同于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也不同于冯小刚自己一贯的“冷幽默”,更多的让人看到了导演在心底里的一丝悲凉、纠结、折磨、期盼。连扮演李雪莲的范冰冰都说“我跟李雪莲很像”,她不是在说她长得像、演得像,更不是在说她就是李雪莲本人,而是透出了她不愿意妥协的个性;这不就是在说李雪莲是我们的“代言人”吗?然而,又有多少普通人能像她那样“一根筋”呢?她遭遇的挫折,不是她想象的那样通过不停上访就能解决的,哪怕她把那么多官员拉下了马,但在这个庞大的机器中,她还是在丈夫死后都无法如愿讨一个说法,为自己正名。她现在不能,今后能吗?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