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不反映民意的委员退出是对民意重视

2012-03-23 08:41:00来源:大众网作者:白峰

    作者:白峰

 
    今后,乌鲁木齐市政协委员在届内连续两年未反映社情民意或不提交提案,将被约谈,并收到书面告诫,如不改正,将被劝退。这是3月21日,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中的内容。(2012年03月22日《乌鲁木齐晚报》)
    作为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是政协组织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参政议政的一种渠道,通过政协委员可以传递民声,发现民意,反映民情。那么作为政协委员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也是其称职与否的前提。
    但是如今一些政协委员善于作哑巴委员,或者好好先生,谁也不得罪,谁也惹不起,开会时签到,会后睡大觉,会议开了个什么内容,开会为了什么,似乎并不关心,这样失去了开会的意义,也失去了政协委员的职责,更会失去民心。
    对这样的委员要也没用,要是对政协委员的不尊重,更是对政协的不尊重,这样的委员更是南郭先生的表现,与其留下来没有用,对政协会议没有用,对人民没有用,不反映民情民意和民声,不如让其退出,退出既是对这些委员的负责,也是对民意的最好负责,更是对民情的重视,而且也是广开参政议政渠道的一种有效方式。
    让不反映民意的委员走开,让不反映民意的委员离开,其实也不难,关键在于做与不做,做了就是职责,做了就是负责,做了就是对政协的负责,不做就是失职,也是漠视民意。
    让其退出就是对民意的尊重,也是提高政协委员质量,提高提案质量,及时反映社情,是人民群众的有音,更是对人民的负责。
    乌鲁木齐在全国首开先河,让不反映民意的委员退出,其实就是让负责任的委员不退出,更好地发挥职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反映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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