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怎能变成“空中花园”呢?

2012-03-23 08:48:00来源:大众网作者:袁东广

   作者:袁东广

 

    (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东湖附近的金泰御苑楼盘,2009年开始建设,目前已经基本建成。可是就在楼盘的中心部位,却有一户60多岁的老夫妻仍居住在这里,四周已经变成了工地,家中的水电也已断掉,却因未能满足他们的补偿要求而一直“坚守”在这里没有搬走。(中国新闻网)
    很难想象现代社会三年没有水电的生活,也很难想象两老这三年的夜晚是怎么度过的。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一个人遵守的社会准则,谁无父母呢?但这两位年迈的老人生活在这样一座“孤岛”上长达三年,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很难受呢?这三年来,两老肯定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费力,而且肯定也接待了无数劝迁者,心理上承受的压力又岂非旁人能体会到呢?两老的“坚守”也实属不易,然而,我们不禁要问,这样荒唐的场景该责问谁呢?
我们来看看这两位老人生活了三年的“空中花园”的基本情况:四周的泥土已经被挖掉,形成了一条五六米深的土沟,只有一条小路可以到达。土沟外侧则是施工的工地,楼房地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清晰可见,再外侧则是基本已经建好的高层楼房。本来合法的民居,因为房地产项目开发,数月之间就变成了如此景象,真的很可笑。不过,我们还是有些许庆幸,毕竟没有将房子下方的泥土挖掉,让房子悬浮起来,成为真正的“空中花园”。当然,这也只是个玩笑,因为从物理学角度说,空气的浮力没法让房子悬浮起来,若能悬浮,或者真的悬浮了。也许,开发商是这样想的:房子是你的,但也只有房子是你的。
    还是庆幸,庆幸没有出现暴力拆迁,两位老人还能健健康康的生活着,但这也不是人性化开发,因为开发过后,两老的房子实际已成了危房,如果某天天下大雨,房子突然垮了,后果将难以想象。不过,我们还是有些疑惑,为什么三年来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呢?开发商说两老的补偿要求不能接受,狮子大张口,想趁此发一笔大财,提出的要求完全违背市场补偿原则。当然,市场经济中,谁又愿意做亏本生意呢?只不过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他们始终是弱者,他们没有能力自己在房子里取水,也没有能力自己发电,虽然他们也是城市的一员,但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也只能接受。其实他们也希望自己生活的城市能发展更好,但房子是他们心的所属,是他们安全感的来源,如果没有达到他们的心理价位,他们又怎么愿意放弃呢?他们没有错,因为拆迁后,他们还有以后的生活,以往的移民或拆迁让他们有些失望,让他们难以相信某些承诺。民众是淳朴的,他们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水平可能难以用去保护他们合法权益,他们怕受到欺骗,他们担心以后的生活,所以,他们才会冒着生命危险坚守。
    3月6日,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真情也可以来自城管》,说的是3月5日,在(武汉)汉南纱帽街的一处拆违现场,执法人员不但没动用铲车,还站成两排接力转运违建户的一砖一瓦,最终打动了拒不自拆的违建户。武汉执法人员的这种执法方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他们的真情也感动了违建户。的确,在城市发展规划中,难免会有一些民众的房屋需要拆迁,也难以100%达到双方迅速达成协议。这时候,考验的就是我们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和职业品德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执法过程中,双方很容易产生争吵,一方坚守自己的家园,而另一方却在为工程项目的进度着急,而这场博弈,力量悬殊,又有什么可比性呢?
    笔者认为:城市发展需要合理规划,这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涉及到民众切实利益的行为,必须全面考虑。有关机构不能随便将工程包给开发商就了事,而应该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这既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现实社会中,缺乏监管的执法往往难以保持公信力,而缺乏监督的工程往往容易变成豆腐渣工程,而民众对缺乏人性化的拆迁难以接受,对劣质工程更是痛心疾首。为人民办实事,是我们各级各部门应该做的,而在城市化过程中,更应该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关机构应该切实履行好职责,分好蛋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共同享受发展成果。
    空中花园本是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本是世界优秀的文化遗产,本是留给人们欣赏的文化大餐,我们怎能让我们城市中的民房也具有它的显著特色呢?更何况这种创新、这种特色并不会得到人们的赞赏,而只会模糊人们的视线,只会打寒人们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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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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