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掉公路管理局,就能让公路免费

2012-05-04 09:08:00来源:大众网作者:徐冬梅

作者:徐冬梅

 

    内容:对于“收费公路免费”的呼声,一位相关负责人苦笑着说:“如果不收费,就要由财政来出资归还。我们曾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但财政拿不出2万多亿元钱来。”于是,很多已经收了二三十年的收费公路现在还要继续收。根据专家的解释,全国收费公路债务总余额为2.32万亿元,这钱必须连本带息归还给投资方,收取通行费就是为了还这笔钱。(羊城晚报)
    中国的收费公路占的份额是全球之最,最昂贵的高速费、过桥费、年检费等等,这些庞大的公路费用,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怪圈。怪圈的形成无外乎是交通部门声称的80年代出台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这点笔者试着解读下,贷款修路指的是交通部门向银行贷款,然后通过这笔资金修路。但新闻中却提到当时修路还吸纳了社会资金,这就偏离了当时的国家政策,更何况全国收费公路累计投资总额是3.65万亿,但投入的成本与回收的收益却相差的无法用数字衡量。
    有人还记得在1986年正式通车的郑州黄河大桥,投资1.78亿元,银行贷款7100万元。这是第一个应国家政策修建的公路大桥,但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就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可令人发指的是直到现在,这座公路大桥还在收费,并且已经违规收费14. 5亿元,这多收出来的14. 5亿元就是暴利,是搜刮的民脂。难怪在2009年,路桥收费业超过房地产业,荣登“国内三大暴利行业”的榜首。
    我们看设卡收费的钱流向了哪里?无论是过桥费还是高速费,收费站统一归高速公路管理局来管理。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车辆到了哪个地界,就要接受那个地界的收费额度,而这个收费是直接由当地的高速公路管理局自行支配,过路的车辆只能被动的接受各地的收费标准。从这里,我们看出的是,政府成立这个部门就是专门收费的赢利性机构,并且还是不受监督和管理的暴利机构。设卡收费是国家政策,还有相关的法规来维护这个政策。过路的车辆如果不肯交纳,那就是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接受处罚,甚至会刑拘。但接受这种本不合理的收费,就等于是变相让公众承担政府的责任,但公众却不得不承担。这种情况下,公路管理局还有设立的必要吗?
    我们现在的状况是,十三亿国民养了将近5000万的财政供养人员和公务员,而报考公务员的大军更是在去年达到了一千万。这些人蚕食着国民的生产产值,吞噬着国家的经济总值。如果撤掉公路管理局,不但可以减少公路成本的支出,还可以让这些人员融入到社会中创造产值。只有这些被供养的人员,从原来的岗位上下来,并且开始为社会创造价值的时候,才会是真正的济世利民的时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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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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