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黄金律”披到“个税起征点”身上,如何?

2012-11-28 10:42:00来源:大众网作者:柏文学

    作者:柏文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频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将个税定义为大众税还是富人税很重要,我主张按大众税比较好。现在的3500元的起征点比较好,对于中部地区20几个省来说,这个点已经不低了。”在他看来,如果从北上广三地来看,个税起征点上调还有合理性;但是要是把1万元的起征点放到甘肃、贵州、四川来看,目前3500元的起征点已经足够高了。(中国网)

    关于个税起征点,最近又成为圈内坊间热门话题。多年来,五花八门的观点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财政部官员、财政部研究机构人员以及低收入者,多认为个税起征点不低了,另一类是其他专家以及中高收入者,多认为个税起征点还是嫌低的。屁股决定脑袋,利益决定立场,这都很正常。但是必须承认两个事实,一个是设计个税的初衷是调节穷富差别、促进社会公平的,实践状况是抓住了工薪阶层,遗漏了隐蔽的高收入者,导致“劫贫济富”,违背了开征个税的目的。另一个事实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物价上涨较快,百姓收入也提高不少,而个税起征点的修改总是大大滞后,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抑制了百姓的合理消费。

    解决第一个问题,需要税收设计和征收部门给力,尽快与国际成功经验接轨,按照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并且按年度征收,这叫回归个税本质。对此,有关部门强调操作困难、信息不够、工作量大、目前实施不现实等等。有识之士认为,这不是与时俱进,而是在回避困难。想起习近平最近讲话提到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有关部门不妨对照一下,不思改革,不求进取,畏苦惧难,是不是经得起“执政考验”,是不是处于四种危险的状态。

    解决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当每年都修改。中央承诺带领全国人民奔全面小康,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那么平均每年人均收入要增长7%。如果这个希望不落空,那么个税起征点也该每年跟进。再也不能像前几次那样严重滞后,给民生大事造成消极后果。第一次起征点定为800元是恰当的,后三次分别调整到1600元、2000元、3500元,都是在大众舆情的追逼下修改的,没有哪一次是主动、及时修改的。造成如此被动的原因,除了主观上重视程度不够外,客观上存在立法设计弊端。在个税法中具体规定起征点的数字,必定难以跟上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步伐。因为法律条文应当相对稳定,修改法律成本比较高昂,修法不能过分频繁。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笔者建议,不必在个税法中定死起征点数字,而是给出计算公式。根据上年各省市自治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在本年度1月份统计出来并公布,设为X),根据公式给出该省市自治区本年度的个税起征点;从2月份开始按新的起征点计算征收个税,1月份按照上年度起征点征收。譬如,东部发达地区本年度个税起征点(设为Y)公式,不妨为:Y=INT(1.618*X/100)*100,即上年度本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1.618,除以100,取整,乘以100。假设上年度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12元,计算结果为5800元。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本年度个税起征点公式,不妨为:Y=INT(1.854*X/100)*100,其中1.854=1.618+(0.618-(1-0.618))。假设上年度中西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12元,计算结果为6600元。这样的方法,还可以避免人为因素、争论不休、难以定案。

    权数1.618来自黄金分割,又称黄金律,是指事物各部分间一定的数学比例关系,即将整体一分为二,较大部分与较小部分之比等于整体与较大部分之比,其比值为1∶0.618或1.618∶1,即长度为全长的0.618。0.618被公认为最具有审美意义的比例数字。上述比例是最能引起人的美感的比例,因此被称为黄金分割。数学家华罗庚为老百姓所熟悉,是因为他在我国工农业生产实践中广泛且成功运用了优选法。优选法就是黄金分割法或0.618法。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数学家系统研究了黄金分割,后被写进《几何原本》。人体美学、建筑美学、植物生长、科学实验、股票买卖、生活细节,黄金分割无处不美,无处不在。例如为什么室温25度体感最舒畅,因为那是体温37度的黄金分割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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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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