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户口、双身份证是反腐新挑战

2013-01-21 10:03:00来源:大众网作者:孙博雅

  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各种腐败伎俩也浮出水面。两个户口、两个身份证越来越多地映入公众眼帘:1月16日,原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局长陶勇受贿、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除了收受回扣和受贿,身为局长的陶勇竟然利用职权为自己伪造身份证,以方便“拿回扣”和隐匿财产。
  涉案官员及其亲属拥有“双户口”“双身份证”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拥有11套经适房的郑州“房妹”,一家人都是双户口。刚刚被披露的陕西神木“房姐”、该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都拥有双户籍、双身份证。近日,又有网帖曝出南方某广告公司总经理疑似通过不正当交易获得某电视台的全年广告代理,而这位总经理拥有上海和四川姓名各不相同的两张身份证,被网友戏称为“台母”。
  掩盖在双重身份下的必然是双重面孔,“双户口”的存在,使一些人成为特权公民,让他们在买房、贷款、交税、计生、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双公民”待遇,并为一些官员逃避监管、违法乱纪,甚至出逃境外提供了方便。
  为何很多人望眼欲穿的城市户口到了这些人身上就是小菜一碟?背后无非是权钱交易以及权力不受监督的滥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双户口”的存在,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一。实践中的“双户口”现象,有的是微机化管理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由户籍管理中的疏漏或错讹造成的。对此,在历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公安部均部署开展户籍整顿工作,要求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一旦发现双重户口等问题,及时更正。
    而一些人及其亲属的“双户口”,显然是人为造成的,背后隐藏的是“户籍腐败”。根据公安部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和签发身份证件,手续是相当严格的,而且人口管理已实现全国联网,普通人想弄虚作假几无可能。一些人之所以能办成,是因为公安机关出了“内鬼”,有人知法犯法,为这些人指点门路、打通关节。而凤阳公安局局长陶勇的例子,更显示出户口管理难以摆脱不正常的权力干预。
    同样,如果关于“房妹”“房姐”“台母”这些爆料都属实的话,那就不仅仅是违纪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了。到底是谣言诽谤,还是违法事实?司法部门不能袖手旁观,应将其视为举报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清楚。对于发现和暴露的“双户口”问题,必须进行倒查,看看背后是否隐藏“户籍腐败”。户口管理事关重大,即使是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也应追究失职责任;如果是收人钱财、故意造假,则应追究受贿及伪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举一反三,对可能隐藏未暴露“双户口”,展开进一步筛查。
  从某些官员秘密取得双重国籍,到不时冒出的双重户口、双重身份,给反腐败提出了切实而严峻的挑战。即便是现下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公开,倘若有了双重户口的掩饰,那公开的意义多少会打折。因而,堵死官员的双重身份漏洞,既是反腐败的需要,也是支撑户籍改革的最起码条件。有关部门不妨也把摸查具有“双重身份”者的合法收入作为反腐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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