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100亿建保障房”:该称赞还是批判?

2011-09-09 09:46:00来源:新华网作者:

    迄今为止,哈尔滨市保障房建设的整体开工率已达92%,远超同期全国72%的平均开工率。很大一部分保障房建在哈尔滨最好的地段,房价也只有三四千元。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对媒体表示,“十二五”期间哈尔滨市要解决保障房问题,政府大概得赔100个亿。“这还不算免交土地出让金、免交配套费以及公益设施的投入。”(《中国经济周刊》9月6日)

  哈尔滨市强力推进保障房建设,这确实让人眼前一亮。但“赔100亿”的说法却引发了网友的广泛争论。

 

正方:“赔100亿建保障房”应成执政常识

    张遇哲

 

保障房是哈尔滨“十二五”规划设立的三大刚性指标之一。为此,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定下规矩:一是不准改变保障房的性质,必须是政府直接干;二是绝不允许造假,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三是政府准备赔100个亿。(9月6日《中国经济周刊》)

三条规矩,条条振聋发聩、切中要害,其中“赔100个亿”的表态更凸显了哈尔滨市力推保障房建设的决心和魄力。在一些地方政府纠结于土地财政的得失、舍不得拿出大笔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的背景下,哈尔滨市政府的态度实属难能可贵。

“赔100亿建保障房”包含了两层涵义。一是建保障房可能没有收益,甚至赔钱。眼下,保障房利润率低是公认的客观事实,对于土地出让金占财税收入大头的地方政府而言,拿出一块地建保障房,可能就意味着几十亿的潜在效益打了水漂;再者,许多城市在经历过前期的大拆大建后,“挣钱的、好拆的开发商都已经拆完了,剩下的都是骨头了”,如一些棚户区因为建设密度太大,拆完后已经不能再建房子,只能用来恢复绿地或建设公益设施。

二是宁可赔钱,保障房也得建。开发商可以“挑肥拣瘦”,但一个以人为本的政府没有资格推卸责任。早在2000多年前,孟子就提出“居者有其屋”。如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各级政府最重要的政治和经济任务之一,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正如盖如垠所言,“困难群体的房子,靠市场永远解决不了,必须政府解决,而且是赔钱解决,这是政府的责任,不要推给别人。”

当然,赔100亿元,准确地讲是政府“让利于民”,牺牲在土地运作中的利益,把它补贴给老百姓。一方面,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用富人商品房带来的高税收补贴穷人的保障房,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具体体现;同时,“赔100亿”不是拍脑门的一时冲动,而是可以通过资源潜力的平衡予以消化,体现了政府统筹协调的决策智慧。实际上,哈尔滨市的账算的很清,棚户区改造进行综合性房屋开发建设,商品房的销售收益就可以平衡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政策房之中。同时,通过政府成立的公司平台进行融资,适度规模地利用银行贷款,以及利用公积金贷款,也能缓解资金压力。

目前,哈尔滨市保障房建设的整体开工率已经达到了92%,同期全国的平均开工率为72%。而且,这些保障房很大一部分就建在哈尔滨最好的地段,环境、配套、采光、交通便利、宜居等方面几乎与商品房无异。

“一枝独秀不是春”。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民心工程,需要全国一盘棋,齐头并进。因此,如何让“赔100亿建保障房”成为地方政府的执政常识,以制度的规范使其内化为政府的信念,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早日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思考的重点。

反方:建保障房不能有“赔钱”心态

张森林

迄今为止,哈尔滨市保障房建设整体开工率已达92%,同期全国平均开工率为72%。而且,哈尔滨市保障房很大一部分建在最好的地段。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认为,困难群体的房子靠市场解决不了,这是政府的责任;“十二五”期间要解决保障房问题,政府大概得赔100个亿(中国经济周刊 2011年09月06日)。

据报道,哈尔滨市将保障房建设摆上了重要日程,不仅下达硬指标、肯花真本钱,而且大部分建在最好的地段,相关部门完不成任务“就换人”,出现质量问题就追责,能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对于尚欠发达、基本上是吃饭财政的哈尔滨市来说实属不易,令人敬佩。不过,市委书记盖如垠的一个“赔”字,却无意中道出了一种较为普遍的心态,也是许多地方保障房建设“总差钱”的原因所在。

根据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所谓“赔钱”,也即“亏本”、“损大于益”,与“赚”相对。现实中,我们判断一件事情究竟是“赔”了还是“赚”了,关键取决于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较,通俗地说就是钱花得效益如何,是否“物”有所值。因此,这个“物”,也即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在衡量赚与赔、得失中就变得举足轻重。以哈尔滨市建保障房为例,倘若以 “赚钱”多少来测算,那么贴进去100个亿无疑“赔”了;反之,倘若以“帮助多少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来测算,那么可能就“赚”了。

很明显,判断保障房建设的“赔”和“赚”表面上是个资金问题,实际上是个理念问题。保障房建设虽然投入巨大,甚至会入不敷出,但从政府的职能和民生的角度看,政府要钱干什么?不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好他们面临的最现实、最迫切、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吗?给千千万万住房困难的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他们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社会的幸福与和谐,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吗?在民生上投入再多都应该,决不是“赔钱”的买卖!

毋庸置疑,哈尔滨的做法值得称道,笔者只是想就事论事地探讨一下什么叫“赔”、什么叫“赚”,保障房建设该怎样“算账”。一些地方政府大手笔修马路、盖高楼,一掷千万金,却觉得建保障房“赔钱”,热情不高。如果不改变这种心态,保障房建设就很难从根本上摆脱举步维艰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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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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