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比收费更好的办法

2011-05-03 15:03:00来源:作者:

 □ 李 记

  中国目前的“垃圾围城”问题有多严重?据4月20日《半月谈》报道,今天中国除县城之外的668个城市中,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计堆存量已达70亿吨,城市周边形成一个个垃圾堆甚至“垃圾山”。
  在此背景下,《意见》被批转彰显了国家对“垃圾围城”这一问题的重视。《意见》从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着力,整体上并没有问题。但具体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推行,笔者认为尚有值得商榷之处。
  《意见》提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在笔者看来,用收费的方式代替动员以及相关教育,并不是最好的方法。原因很简单,提升民众环保意识的方式和渠道有很多种,而用收费的方式倒逼,是最简单粗暴的方式之一。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是一个问题,此举会否激起民众的反感、民众是否愿意配合,更是问题的关键。
  其实,在收费之外,鼓励民众垃圾分类、科学处理,还有很多更为聪明、有效的方式。比如在德国,每家的垃圾袋上都有一长串的条形码,记录着居民的身份信息,能轻易找出乱扔垃圾的人,随之而来的或是个人税率的提高,或是社会福利的下降。在这样系统健全的制度约束下,每位市民都不得不检点自己的行为。
  当然,破解“垃圾围城”难题,最关键的还是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就是说,与公众素质的提升、行动的响应是同步的,更应该有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及时、大力作为。比如收运网络的完善,比如对运营单位的管理,比如对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比如对循环使用的鼓励,如此等等。数据显示,一个10年期的垃圾填埋场如果能够实施垃圾分类,其使用期可以提高至40年,相当于少建3个垃圾场,综合效益十分可观。尤其是在可能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情况下,如何监督和督促地方政府积极作为,相关方面更要有严谨、细致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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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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