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2018-05-25 09:54:00来源:光明日报作者:李凯
李凯
  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指出:“当今世界,变革创新的潮流滚滚向前。中国的先人们早在2500多年前就认识到:‘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变革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谁排斥变革,谁拒绝创新,谁就会落后于时代,谁就会被历史淘汰。”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出自道家经典著作《文子》,全文是:“老子曰: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为右。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变。”汉代刘安编的《淮南子·氾论训》的记载有细微差异:“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敎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总之,这句话的大意是说,人们应该基于当下现实,如果百姓能够获益,不必效法古代规定;如果能把事做得体,也不必遵循俗法。

  古和今的问题,变和常的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历代思想家们关注的话题。“上焉者虽善无徵,无徵不信,不信民弗从”,在以农立国的环境下,我国是一个敬重传统的国度。古代的经验,经漫长的实践而证明有效;约定俗成的习惯,成为人们涉世治国的参照。传统就是百科全书,不仅是人们的智慧之源,也是解决当下问题的思考方向,甚至有时就是现成答案。不效法古代,不懂得前代经验,意味着肆意妄为,祸乱四伏,故有道者不为。这样的特色,也是数千年中华文化得以绵延不绝的因素之一。

  但社会是复杂的。历史貌似总在重演,可事情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人而异;此法于此则可,于彼则未必可。古人认识到“成败相因,理不常泰”,一味重复前代的教条与范例,很可能事与愿违。宋襄公面对强悍的楚师狃于旧“礼”,认为“君子不击不成之列,不重伤,不擒二毛”,致使泓之战惨败于楚。毕竟春秋时代已不同于先前,不少人已经为克敌制胜而不择手段。《谷梁传》僖公二十三年就批评宋襄公“以其不教民战,则是弃其师也;为人君而弃其师,其民孰以为君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中,“士匽”认为宋襄公违背了“上下无隙然后可以济”“伐,深入多杀者为上,所以除害也”的克敌制胜战术,而“以逆使民”,是作战的大忌。

  同样,王莽改制笃信儒家古文经为古代圣王治国的金科玉律,最终天下大乱,民众揭竿,新莽覆亡。《宋书·礼志》序云:“任已而不师古,秦氏以之致亡;师古而不适用,王莽所以身灭。”宋代奉行重文轻武、强干弱枝的政策,依据防范武将擅权的经验编出“阵图”对前线的战事百般制约,甚至宋仁宗还亲自编写的《神武秘略》赐予北方边陲将领。在怀疑、猜忌与脱离实际的乱指挥之下,宋军战斗力低下,与少数民族政权的战事频频失利。如果士大夫理想地沉浸在古代某家学说中,不能以冷峻的现实作为出发点,自我玩赏则可,一旦走上政治舞台将会给社稷苍生带来芟夷大难。

  况且不少人对前代法则经验的汲取并不正确。秦并六国之时丞相王绾建议秦始皇分封同姓子弟,群臣“皆以为便”而只有李斯力排众议,说明大多数臣子把周代的分封看成天经地义的事,没有看出其弊端;刘邦鉴于异姓王离心离德,错误吸取了秦亡的历史教训,大封同姓诸侯最终酿成七国之乱。“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好的政治家就像良医一样,对待千变万化的病状应采取不同的方剂。《吕氏春秋·察今》中有言,“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刀剑在乎的是能否斩断事物,马匹在乎的是能否日行千里,外在的名声并非目的所在。这和《文子》中的这句名言殊途同归。

  这种变革的思想,不仅被法家奉为圭臬,同样是儒家的重要理论构成。《周易·系辞下》说,“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讲述了上古几代帝王通过“变”教化民众走出困境、谋求幸福的历史。《周易》中“水火相息”的“革”卦,讲的是变革的道理,《彖》言“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讴歌了吊民伐罪的武王克商,意味着民众在逆境之下完全可以打破枷锁另立乾坤。

  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有人误以为这句话体现了董生的保守,事实上恰恰相反,董仲舒的《举贤良对策》在这一句之后引申说:“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繇(由)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董仲舒指出尧舜禹是治世,所以不必改革;但乱世一定要改革。他认为,汉家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是“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董仲舒恰恰是让汉武帝“退而更化”,追求圣王应该具备的德政。不难发现,变革的思想渗透在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甚至儒家学者强调,当两个原则性问题产生冲突,只能顾其一之时,就需要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产生了“权”的思想。孟子的名言“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就是这一思想的典范。“权”是砝码。砝码在秤上波动,物品才可以平衡;权变,就是在特殊场合中灵活把握的平衡。

  变要看准时机,并不是所有时机都适合变。所以古人又提出了“时”的概念。《周易》“艮”卦《彖》言“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只有“动静不失其时”,才能前途光明。《周易·系辞下》说:“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其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是“解”卦爻辞,是说某个公侯用箭去射一只盘踞在高城上的隼鸟。这里借孔子之口说,隼鸟是禽,弓矢是兵器,射它的是人。贵族君子能身藏利器,抓住“时”再行动,有什么不利的呢?“人”“器”与“时”都具备,有把握做到“利于民”“周于事”,突破“古”和“俗”的羁绊,就没有什么障碍了。

  (作者:李凯,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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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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