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不限量”,更要真“畅享”

2018-10-11 13:43: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王学钧

  王学钧

  三大通信运营商集体叫停“不限量套餐”。据报道,在被工商认定为虚假广告、遭消协质疑、工信部也点名批评勒令整改后,三大运营商内部发文明确要求,“不许在营销中使用‘不限量’的说法,相关产品也都下架被新产品替代”。细心的人们发现,原来的“不限量套餐”已换上了“畅享套餐”之类的新“马甲”。

  “不限量套餐”宣称“不限量”,实则有限量——当消费者使用的流量达到某个“阈值”时,就会被限速,甚至会被断网。上市一年多,这种大忽悠式的虚假广告不知误导、欺骗了多少消费者。为此,三大运营商曾多次被约谈,被勒令整改。在这种背景下,三大运营商集体叫停“不限量”一说,为同类套餐起一个更靠谱一点儿的名字。如此整改是对监管部门的一次必要回应,对广大维权消费者而言,多少也算是一些安慰。

  叫停“不限量套餐”,更多只是一种姿态,并无多少实质性意义。这次叫停改变的只是一种说法,不仅“不限量”不会兑现,那些被虚假广告误导、欺骗的消费者,也没有由此而挽回自己的各种损失。久处垄断地位的运营商也未必会就此幡然悔悟,自觉挣脱根深蒂固的“套路思维”,真正下决心彻底放弃饱受诟病的各种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营销方式。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1日至9月20日,我省消协组织共受理通信类消费者投诉6140件。这些投诉充分揭示了运营商的“套路”之深。比如,以免费试用为由,未经消费者同意且签订新的协议合同,擅自开通各类业务,更改消费者的套餐、开通增值服务、提高话费套餐;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配合”非通信公司人员打着通信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推销……

  “套路”多多,让原本就信息不对称的消费者防不胜防。怎么办?更多的恐怕还是要在监管上用力。比如,加大处罚力度。以“不限量套餐”为例,对这种关乎海量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要依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严加处罚,鉴于单个消费者力量单薄以及相关法则处罚力度不足,还要诉诸公益诉讼,甚至不惜建制立规。比如,用行政规制消解基于垄断的运营商惰性,有效限制运营商之间的“合谋”,倒逼运营商之间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比如,强化监管技术的专业性,通过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对运营商进行全程追踪,提升监管工作的穿透性与前瞻性。

  有了更强有力的监管,运营商的自觉自律才更有指望。但愿,叫停“不限量套餐”能够成为运营商改进服务的起点,不再为了眼前利益与消费者玩“文字游戏”,切切实实看到消费者的需求,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出一种更透明、更安全、更放心的通信消费环境,真正让消费者感受到了“畅享”的消费体验。

初审编辑:王封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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