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霸座,给霸座者加上法律“紧箍咒”

2018-10-11 16:07:00来源:大众网作者:
     编者按: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此条例出台,引来众多网友点赞,可见“立法立到人们心坎上了”。给火车霸座者加上法律的“紧箍咒”,填补了当下惩治霸座者“专法专用”的空白。
  

微观(59):立法禁止霸座,给霸座者加上法律“紧箍咒”

栏目编辑:牛乐耕

 

  法制日报:立法禁止霸座作用更积极

  治理霸座不能仅靠一个地方或行业单打独斗,而是需要从国家层面或者各地积极跟进,形成齐心合力的共治社会氛围。因而既希望广东铁路部门认真抓好管理条例的落实工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期待此举能引发蝴蝶效应,全国各地能主动做到学习借鉴,出台专门法规,使霸座等行为成为众矢之的,从而减少和杜绝霸座行为的发生,达到从源头治理的目的。

 

  工人日报:立法禁止霸座,看谁还揣着明白装糊涂

  有时法律规定模糊就会指向性不强,不同的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就会有差别,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等作用就可能受到影响。广东立法机关把霸座行为明确写入条例,应该是关注到了现实中的新现象、新问题,及时作出了调整和回应。这种立法思路值得点赞。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地穷尽所有违法行为,何况新问题、新情况总在发生,但愿那些一边叫嚣着“没有规定”一边为所欲为的人能够明白上述立法的用意,别再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中国经济网:“顽症须用猛药治” 禁止“霸座”就应立法先行

  其实“霸座”在以往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但随着文明意识的增强和道德水平的提升,人们对不文明行为的接受程度不断降低。显然,一系列屡教不改的“座霸”的出现,正在挑战大众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承受底线。因此,在治理不文明行为的过程中,要想立竿见影药到病除,就应让具有强制性特征的法律来发挥作用。

 

  新京报:治霸座者不止于道德,还得有“规”可依

  有了规则才有自由,因为相信法治,公众才不必私力救济。高铁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不一样的中国,相关乘车文明以及法律服务也应该及时跟上,针对近年来屡屡引发众怒的“强扒车门等老公”事件、霸占他人的靠窗座位以及越站车只肯补票、不肯下车等新问题,《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走出绿皮车时代,与时俱进。

 

  网言网语:

  @一高:立法规定不得霸座,干得漂亮。早就该如此,不然种种霸座行为愈演愈烈,败坏社会风气。

  @黄埔一投:广东起了一个好头,各地可以跟进。

  @呼小卷:广东行动好迅速!  

  @疲惫的风筝2006:再不立法治理一下,会有更多的人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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