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劝离无效就该强制带离

2018-12-17 10:05:00来源:人民日报作者:舒锐

舒锐

  今年12月8日,在武昌至上海南的Z25次列车上,出现了霸铺大叔罗某,购买短途卧铺到站后拒绝下车,列车工作人员要求其补票遭拒,不仅被罗某大声辱骂,反称“你们让我上了车,我就要坐”,态度恶劣且抢夺值乘列车长的巡视记录仪。面对乘警的劝说,罗某依然嚣张,拒不配合。因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到前方车站后,铁路民警遂将其强制带离下车,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近期,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大妈,各种霸座事件不断刷屏,屡屡引发众怒。虽说霸座者可恶,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何以引来人们如此广泛的关注呢?

  在浅层面上,人们看待新闻事件时往往有代入感。我们担忧自己沦为局内人,辛苦抢购的座位被人霸占,却得不到任何说法与保障。

  深层次上,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化,公平正义已经如同空气和水一般成为人们的必需品,而身边所发生的不公事,虽然微小,但最让我们有着切肤之痛,也最让我们所不能容忍。花钱购买的座位,我有权利凭票入座。愿意让座,是情分;不让座,是本分。没有任何人有权对我提出强制要求,更何况强行霸占我的座位。这是人们对火车上的公平正义最朴素、最底线的要求。

  其实,在火车上霸座,已经超出了道德范畴。法律对火车这一公共场所的安全与秩序有着特殊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火车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坐火车需要买票,只买坐票不能跑去睡卧铺,未经允许或默许不能抢他人座位,上车时候得有序排队,这些是火车上最基本的秩序。

  在见诸报端的执法实践中,如同本次武汉霸座事件这般对霸座者进行拘留确实少见。期待对于情节恶劣的霸座者进行处罚能够成为常态,让法律不再只是一纸空文。而更重要的是,除了事后处罚外,面对霸座,应急性执法也须适时跟上。列车运营者在发现霸座劝说无果后,有义务及时报警,由乘警先对违法者再行劝说,若其坚持违法,则应当依法对其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强制带离并作出进一步处罚。

  法治社会中,面对霸座,作为文明者的我们为了避免冲突升级,放弃了自行将其赶走的自力救济。法律则成为了我们维护权利、实现正义的唯一依仗。法律本要惩罚不守规矩的“恶人”。而当守规矩的好人受辱、受欺,管理者、执法者还是仅仅停留在“好言相劝”层面上,那么人们想要的秩序与公平显然将遥遥无期。在类似事件中,管理者和执法者都必须强硬起来,莫因小恶而纵之。执法不是请客吃饭,只要法律硬起来,恶人就会软下去,公平终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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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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