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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熹
在昨天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人口计生委负责人透露,针对社会上反响强烈的名人超生现象,国家有关部门有望出台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名人、富人超生除了须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用外,还应该承担一定的道德制裁和名誉损失。(3月1日《北京晨报》)
名人富人超生现象突出,正在制造出另一种“贫富不公”。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联合实施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在7917名志愿参与者中,67.9%的人感觉“现在富人、名人的超生现象相当严重”,61.1%的人感觉“不公平”。其中的破坏作用不可低估。
究其原因,按照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的处罚一般是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可是这些钱对普通群众来说可能不是个小数字,但在那些名人富人眼中,根本是“小意思”,有的人甚至在孩子还没有出生之前,就主动送上社会抚养费,轻松而又优越。
所以针对名人富人的心理和社会特点,寻找经济以外的超生处罚措施,应该说不失为一个良好的思路。名人富人大都对名誉看得较重——道德和名誉制裁应运而生。可问题是,你是名人,或者是当地的富人,这本身就是头上最大的光环,凭着这个光环,走到哪里,政府也好、企业也罢,都会主动向你伸出拥抱之手,封官加爵都有可能,又何愁各种其他荣誉奖项不会源源不断送上门来,哪里还需要名人富人们自己去申报参评呢?
用不得参加评奖来制约名人富人的超生,或许看中的正是他们头上的确都会戴着多项荣誉的帽子。可是,在各种奖项满天飞,评奖活动本就需要整顿的现实状态下,出台政策,给超生者记上不良记录名单,就算能管得住政府,但能管得住企业、协会和各类民间团体等的社会评奖吗?
设置不良记录,从长久来看,对抑制许多领域的不良现象,都会是个方向。但任何制度的推行,首先需要考虑现实的社会环境是否适合,即如超生,国家有明确的计划生育政策,人人平等,这本身就是一种规则和信用要求。正是因为当前社会中的信用缺失,社会信用体系还远不健全,名人富人们,还有一些单位部门才可以无视于这些规定,我行我素。所以,用假象中的信用效力来约束这些破坏信用规则的主体,其效果难免令人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