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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时尚潮流,刷新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但另一面也暗藏着“黑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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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一点货物到家70%网民希望网上购物 家住省城梁南社区的汪先生因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上街买衣服,从事媒体工作的他便想到了网上购物。经过精心挑选,汪先生看中了网上商城里一款标价1380元的名牌西装,于是就按网上的地址把钱汇了过去。令汪先生高兴的是,一个星期后,他不仅收到了这款西装,而且还收到了网站寄来的“三包”卡和售后服务卡。 据了解,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省城市民开始垂青于网上购物。在音像部门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网上买东西不仅价格便宜,而且花样也多,很多东西在传统商店里根本买不到。同时在网上购物又很方便,只要鼠标轻轻一点,打开网页查找就行了,这样就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省消协消费指导部王云鹏主任告诉记者,自从电子商务1990年进入我国后,便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赢得了很多网民的“芳心”,网上交易也红红火火。 据调查,省城70%以上的网民渴望网上购物,有不少于8%的网民曾进行过网上购物。可以这样说,网上购物不但已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也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 王主任说,同传统商店相比,网上商城很会做生意:同样的商品,同样的出厂时间,同样的款式,网上标价却往往比商店要低。一些网站还设有一些特价区,价格比平时还要低。而在促销方面,网上商店总是花样翻新,刺激诱人,买一种东西,往往还能送一些小礼品。另外,购物网站商品种类十分齐全、选择面宽、省去了人们奔波劳累之苦。 省了跑腿多了烦恼网上购物投诉增长1·7倍 今年10月下旬,在省城某广告公司工作的宋先生在某网站看上了一套电视剧光盘,而且价格也很低,只有80元钱。于是就在网上订购了一套。11月2日,宋先生收到了该网站寄来的光盘,但在看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套光盘中居然有3张没有声音。 宋先生打电话找该网站投诉,该网站却以光盘已超过公司规定的“三包”期限为由不予更换。无奈之下,宋先生只好到消协投诉。 省消协消费指导部王云鹏主任告诉记者,随着网上购物的增多,人们在省了腿脚的同时,烦恼也逐渐多了起来。据中消协2003年上半年统计显示,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90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倍。济南的情况也不是太乐观,截止到今年7月,省城共接到涉及网络营销的投诉50余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7%。 王主任告诉记者,有关网上购物的投诉一般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夸大其词、虚假宣传,提供假商情。由于在进行网上购物时,购销双方不直接见面,消费者无法购前验货,这就使得一些不法网站有了可乘之机,在网上发虚假信息,不讲诚信,为消费者设下购物陷阱,把一些即将到期的商品或是假冒劣质商品,甚至是与网上介绍不相符的商品邮寄给消费者,以赚取高额利润。 其次是某些网站违法提供有奖销售服务,以巨额奖金、奖品或低价吸引消费者浏览其网站,但是一些不正规的网站根本不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另外一些网站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说一套做一套,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一些网站虽然也有“三包”承诺,但他们的“三包”和国家的“三包”规定是两码事,一旦出售的物品出了问题,网站往往以自己规定的“三包”条款为准,这就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消协提醒——网上购物注意保管证据 省消协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现在网上交易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但由于一些网站和网上商家不讲诚信,经常发布虚假信息,这也使得网上交易成为投诉热点。 据统计,在所有的投诉中,有关网上购物投诉的增长比例是最快的。另外,网上购物投诉过多、服务不佳,也打击了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的信心,直接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网上购物还容易造成商家互相推脱责任,使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因为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商家、网站、金融机构都参与了服务。如果出了情况很有可能会造成商家、网站和生产厂家之间相互推委扯皮现象的出现,同时造成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由于受种种因素制约,现在一些网站出租空间时,往往对商家的资质检查不严,容易出现“网络黑洞”,客观上给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商家可乘之机,使得他们有机会在网上欺骗网民。同时,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网络和商家还没能解决好网上交易中关键的“支付”和“物流”问题,网上付款容易被“网络黑客”利用,盗取网民银行的卡号和密码;消费者在网上订购的商品,在规定的时间内也不能及时送到,所以招来了不少消费者投诉。 省消协消费指导部王主任提醒说,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最好到正规网站进行交易,同时还要保管好给网站寄钱的单据和订货的内容,以备不时之需。另外,如果是网上刷卡结算,刷完卡后一定要尽快更改密码,以防被网络黑客盗取密码,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投诉频现法律盲点《消法》难管“新生事物” 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在网络交易方面,国内还没有出台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当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只能套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由于受时代限制,当时并没有对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遭受损失后应获得哪些赔偿以及其他相应措施作出具体的规定,所以网上购物遇到麻烦的消费者,维起权来也有一定的困难。 济南众诚仁和律师事务所的刘克勇律师告诉记者,网上购物与传统购物在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那就是交易双方不见面,交易的虚拟性强。因此,网上购物除了要进一步提高信誉,健全完善信用制度外,还亟须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一部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 刘律师认为,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应该对参与交易的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都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同时,这部法律还得有打击网上虚假广告、欺诈行为的条款,这样才能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让信用消费的观念深入人心。 □ 本报记者 常新喜 通讯员 李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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