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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为1356余户农村困难户建新房

  “未来两年内,将有1356户农村困难户住上新房子”, 25日,从历城区阳光民生安居工程启动仪式上获悉,该区将投资1280万元,用两年时间,帮助1356户农村困难户改造危房,举全区之力打造覆盖全区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网。
  “农村困难群众房屋破旧简陋,存在安全隐患”为解决此类困扰民生的突出问题,历城区以圆满完成全市“四保”中心任务为目标,在全区11个镇启动了“阳光民生安居工程”,采取区、镇、村三级配套出资的办法,按照每户资助1.6万元标准,为该区农村无法解决住房问题的困难户建新房,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建房难”问题。
  在危房改造建设标准上,历城区充分考虑了农村实际和困难群众意愿,根据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受助对象家庭人口数核定建设规格,即每户建房不少于3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此外该区还对新建房屋的建筑样式、配套设施等做了具体要求,新建房将全部采用砖瓦水泥结构,木质、铝合金或塑钢门窗,配套院墙、大门、厨房等必要附属设施。
  “所有困难户都是经过村、镇两级审核申报,区民政、残联等部门逐户核实的程序确定的,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最困难的群众得到最及时、最科学的救助”该区民政局局长赵学友介绍说。据悉,在困难群众筛选认定上,该区制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首先,由相关部门在普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条件筛选确定资助对象,并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各镇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残联再依据条件要求,对上报对象逐户进行实地察看,初步确定资助对象,由各镇会同村两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两委组织填写《历城区阳光民生安居工程审批表》,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区民政局、区残联审批。审批手续办结后,各镇与建房对象及其村两委签订阳光民生安居工程建房协议书。该区阳光民生安居工程资助的农村困难户包括:因病、因残、因自然灾害等各种原因造成无房、倒房、严重危房,仅靠自身无力建房的农村受灾困难家庭、残疾人特困家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其他特困家庭。
  在阳光民生安居工程实施过程中,历城区规定各镇政府是建房工作的责任主体,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建筑质量、统一检查验收。村两委是“阳光民生安居工程”的直接组织者,为困难户提供帮工帮料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房工作任务。
  据悉,今年该区将首先启动800户安居房的建设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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