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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民、教育两部门联合整治非法办学

大众网济南726日讯(通讯员 董广坤)从即日起,济南市民政局、教育局两部门将首次联合在全市开展对非法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这次联合执法市、区两级民政、教育部门实行联动,逐区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市内五区无证乱办班、违规刊发招生广告等非法办学行为。这是我市民政、教育部门为规范培训市场,有效遏制暑期乱办班等非法办学行为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九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南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不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加强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注重培育发展行民办教育事业,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探索总结出了社会组织网上审批、社区民间组织“一级登记(备案),三级管理”等在全省推广的先进工作模式。目前,济南市全市共登记民办教育机构550个,其中市级民办教育机构110个,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发展体系和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格局,呈现出进展有序、特色鲜明、发展健康的良好态势,并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疏缓就业压力,反映公众诉求,推进公益事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也出现了社会上一些人没有教育资质,趁暑假学生放学时机非法办学、办班、乱发放广告的问题,为了对社会负责,对下一代负责,优化全市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济南市民政局、教育局两部门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对非法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这次执法中查处的无证擅自举办培训者,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置,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达到办学条件的,督促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

下一步民政、教育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力度。在教育、民政部门联手开展行动的基础上,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对非法办学行为依法严肃处置,决不手软,对非法办学行为及时曝光。同时督促指导正规培训学校,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和上级民政、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对个别严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超出审定范围办学、超出审定标准收费、办学教学质量低下等违规培训学校,将依法严肃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秩序,保护合法办学者的正当权益,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家长选择培训学校时应注意:

1、首先要看一下该培训机构是否有教育部门审批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非企业登记证、物价部门审批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审批颁发的相关证件。 

2、要根据培训学校培训资格、开设专业、教学条件和收费是否合理等,由消费者本人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

3、因盲目报名参加培训、且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可及时向市、区审批机关投诉。

为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有效监督正规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和市内五区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成教处        66608044   66608046

市民政局民非处        66602565

历下区教育局 86593557  历下区民政局 88151219

市中区社区教育办公室 82078607

市中区民政局         82078702

槐荫区教育局 81255515   槐荫区民政局 87589326

天桥区教育局 80998157   天桥区民政局 85872758

历城区教育局 88023795   历城区民政局 88161213


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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