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原汁原创>大众网原创

男子杀朋友全家被判死刑

   本报潍坊6月1日热线消息5月30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对青州灭门案(本报5月28日C9版《一句酒后戏言引发灭门惨案》报道)做出一审判决,杀人者李某获死刑。
   30日上午10点多,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该案审判长张子辉站在带着手铐脚镣的李某面前,郑重宣判,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各项经济损失382564元。
   法院认为,李某无视国法,因琐事而行凶杀人,致三人死亡,又在杀死被害人后对其尸体进行奸淫,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且本人和家属都没有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不能说明其有悔过表现,故应依法严惩,不能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对此,此案公诉人员表示,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但一些父母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尽到教育责任;一些学校只注重学业的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格的培养;加之社会上一些单位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不良因素影响到了青少年,犯罪才会发生。一位法官说,青少年因冲动而致的突发性刑事犯罪应该受到重视。
   据了解,截至2008年5月1日,仅青州法院刑庭就收案137人,其中未成年人30人,占犯罪总人数的22%。而2005年至2007年,共判处1759人,其中未成年人107人,仅占犯罪总人数的6%。未成年人案件中暴力型犯罪占六到七成。
   教育学专家魏晨明认为,李某犯下罪行,根源在于教育,法制教育在此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人受到了较高水平的教育,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接受能力就较高,对挫折的耐受力也就较强;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李某受到了家中长辈的溺爱,而父母工作繁忙,家庭教育有些缺失,慢慢形成了攻击性人格,所以,家长的教育十分重要。
   记者在法院羁押室见到坐在铁椅上的李某。他说,杀人的那天晚上,他喝多了酒,一时冲动做错了事,他对不起崔家人。当记者问到他是在网吧被抓获的,是不是经常上网、玩网络游戏时,他却回答并不太懂电脑,只是看看武侠电视、聊聊天,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步入社会后认识的朋友到底叫什么名字、做什么工作。
   当问到还想不想爷爷时,李某马上说:“想。”他说,他在梦里不时梦到爷爷,梦到老人家的样子和带自己出去玩耍。当被问到已经被宣判死刑,如何面对辛苦把他养大而离世的爷爷时,李某的眼圈红了,他的头沉得很低,并没有回话。
   李某说还要上诉。他说,他想活着,但不是为了再去网吧、迪厅玩,再跟社会上那些“朋友”玩。
   当记者准备离开时,一直话语不多的李某突然问起如何上诉,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他很慌张,眼睛盯着记者,一个劲地追问,并想站起身来,贴近记者。旁边的法警将他按在了椅子上,告诉他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余梁

请您留言

登录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