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的通知

2011-12-08 16:21: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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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农村留守儿童是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儿童群体,其数量大、分布广、带来的社会问题突出。据今年4月份德州市妇联的调查统计,留守儿童有12.2万人,其中学龄前留守儿童3.6万人,小学阶段留守儿童5.2万人;初中以上留守儿童3.4万人;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7.3万人,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4.9万人。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学业失教、亲情缺失、安全失保、行为失范等诸多问题。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给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娱乐场所,搭建与家长、监护人沟通、交流的平台,有助于推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幸福德州” 建设。

一、目标任务

建立市级留守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10处,每个县市区一处;县级100处,每个县市区10处。

  二、基本要求

1活动站原则上建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农村乡镇中心小学。

2、面积不少于50,设立谈心工作室、视频对话室、文体活动区、档案存放区、图书阅览区等。

3每个活动站配备电视一台、视频电脑一台、乒乓球台一个、书架2个、图书500册、课桌10张、凳子20把。

三、健全制度

1、信息档案制度。建立详细的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如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袋、亲情联系卡、留守儿童花名册、结对帮扶记录表、心理辅导记录表、亲情电话记录表,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结对帮扶制度。具体为“三个一”:学校为留守儿童确定一名学友玩伴、一名心理辅导老师、妇联为留守儿童招募一名爱心妈妈,全方位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

四、资金筹集

每个活动站需建设资金2万元,由财政、社会、学校共同筹集。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和关注这一特殊群体,为活动站建设拨付专项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妇联、团委、民政、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为活动站捐款捐物;学校要为活动站提供活动场地和基本设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市、县市区分别成立由组织部、综治办、文明办、妇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妇联。

2加强管理。留守儿童活动站建成后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妇联会同教育、团委等部门共同管理。

刘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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