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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调费须符合法律规定

2012-08-24 10:48:00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关键词: 民办,幼儿园.调费
[提要]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个别城市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涨幅度较大的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3日表示,教育部已经责成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涉及的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了核查。

(资料图片)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张维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个别城市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涨幅度较大的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3日表示,教育部已经责成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涉及的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这几所幼儿园都是民办幼儿园,有的幼儿园在报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调整了收费标准。这种收费调整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有的幼儿园虽然提出了调整收费标准的备案申请,但不符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备案程序和规定,被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制止或纠正。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1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制定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经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个别省份正在办理会签手续或继续研究制定。教育部将继续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督促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的省份加快工作进度,尽力确保秋季开学时出台实施细则。

  教育部还将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和备案工作,使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同时加强幼儿园收费及执行标准的信息公开,使收费依据公示、清晰,便于群众了解。

  这位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将积极协调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将各省份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执行情况、各类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列为今年下半年全国治理乱收费重点,加大对违规收费的监督查处力度。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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