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教育新闻 > 热点

异地高考改革十月分娩 破冰之旅艰难展开

2012-03-08 13:58:00    作者:李瑾   来源:工人日报  

关键词: 高考移民 高考改革 高考招生计划 高考政策 分娩
[提要] 由于地区差异的存在,山东省的方案出台后,被解读为真正意义上的异地高考改革破冰。为避免高考移民,沈志刚代表建议,异地高考方案可率先在外来人口较少的地区试点,同时因地制宜出台限制条件。

  关于异地高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如今破冰之旅艰难展开,然而地区差异的存在,招生指标如何分配,如何避免“高考移民”等新的不公,又将是一系列等待应对的新课题

  异地高考改革 十月能否“分娩”?

李法明 画

 

  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将很快出台,现在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谈及方案公布时间表时,袁贵仁爽快地表示:用不了10个月。

  异地高考改革民间呼唤已久,也是近年来两会代表委员不断热议的话题,终于在实施时间上迎来了教育部的首次明确回应。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首先受益的便是随迁子女。然而,地区差异的存在,招生指标如何分配,如何避免“高考移民”等新的不公,又将是一系列等待应对的新课题。

  破冰之旅艰难展开

  最新的统计显示,我国现有2.2亿人离开户籍地迁居异地工作和生活。这些人以中青年居多,他们的孩子要么被留守在户籍地,要么随迁。但是,最终还是面临着在读初三时是否回户籍所在地的抉择。

  “孩子最晚也要在初二决定是否回老家上学了。如果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就不能获得学籍,也就不能参加高考。但是,如果选择回去,就必须承受骨肉分离的痛苦。”已经定居北京10年的吕女士,女儿上小学六年级了,如果现有的高考制度不改革,盘绕在她内心的这份纠结还将继续。来自两会上的部长表态,让吕女士有了盼头。

  事实上,早在2011年11月,青海省就已经对外公布,从2012年开始,外来人员子女不仅可以在青海省参加高考,而且实行就地录取。

  消息甫一出来,就被外界视为全国第一份全面的异地高考实施方案。不过,不久以后该省就表示,青海异地高考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他们从未说过“没有户口能在青海报名参加高考”。该政策限制的是“高考移民”。按照青海省的政策,凡是从外省到青海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者的子女在青海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具备户籍条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青海省满五年。

  3个月后,山东省推出改革方案。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由于地区差异的存在,山东省的方案出台后,被解读为真正意义上的异地高考改革破冰。

  “这对于数千万农民工子女是一场及时雨,但对于现行教育体制来说,则是一场严峻考验。”江苏省启东中学校长王生代表说,现有高考招生计划是根据各地发展水平、考生数、高教资源等分配,是一种“相对公平”。异地高考如果考虑不周,在实施中会侵占京沪、江苏等高校富集地区考生的升学机会,带来新的不公。

  然而,对于现有的招生指标这种形式的存在,郑州大学校长郑如扣有不同看法。“招生指标的分配本身就存在不公平。一些省份的孩子,要比发达地区的考生付出更多,却享受不到平等的高等教育资源。这就像同工不同酬一样,最大的阻力就来自教育既得利益地区。”

  “既想到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在袁贵仁公布时间表不久,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如此表态。

  “前后表态,真像打太极。刚看到点希望,又开始纠结,不知道具体到北京会是怎样的方案,又将什么时候出台?”吕女士这样感叹。

  支招避免高考移民

  5年来,围绕着同一份建议,容兰祥代表和教育部之间的“沟通”不少,只是依然沟而不通。“每次他们的答复,我都直截了当地写"不满意"。”

  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容兰祥,连着5年带来同一份有关异地高考改革的建议。在得知两会上教育部两位部长的前后表态后,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是不是会有实质性的突破,还需要观察。我提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就是有人担心,会产生高考移民。”

  来自上海的王战代表就提出,在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一旦过快放开,很可能引发新一轮“高考移民”,因此异地高考要渐进式改革,坚持“小步快走”。

  容兰祥代表对此不以为然,“判断是不是高考移民很容易。一个看孩子在异地连续就学时间,一个看家长在定居地连续缴纳的社保年数,这不困难”。

  为避免高考移民,沈志刚代表建议,异地高考方案可率先在外来人口较少的地区试点,同时因地制宜出台限制条件。当然,国家应努力缩小教育资源的地区差距,从根本上避免出现大规模“高考移民”。

孙海燕

editor

更多

相关阅读

 

 

> 进入微博< 热点图片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