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也要考资格证 共4个科目

2013年12月06日 18:03作者:张雯雯来源:齐鲁晚报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结合进行。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结合进行。考试设4个科目,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29日。

  记者了解到,高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其中,《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 已于9月1日—9月30日试行了无纸化网上考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统一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12月29日。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命题。考生于12月10日10:00至19日12:00期间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报名,通过信息审核后,12月23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另外,《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考试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4个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同时作为岗前培训合格成绩。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初审编辑:陈新
责任编辑:满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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