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9日),广东兴宁警方向媒体记者通报:11月20日,5名年仅17岁至20岁的青少年,从外地流窜到兴宁,竟学电视剧里的情节,绑架回家途中的1名兴宁中学生,然后向其家长勒索2.5万元。案件发生后,兴宁警方在梅州市警方和龙川县警方的协助下,仅用了41个小时便侦破此案,救出被绑架中学生,5名绑匪悉数落网。
中学生傍晚回家被绑架
据办案民警介绍,11月20日晚上9时8分,兴宁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罗浮镇徐田村的邬大爷报案:称其在罗浮某中学读初三的孙子被人绑架。
据邬大爷说,当晚,在罗浮某中学读初三的孙子很晚还没回来,一家人发动亲朋四处寻找。临近晚上9时,孩子母亲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来电人称其儿子在他手里,必须尽快准备2.5万元,不准报警。
民警41小时成功破案
案发后,兴宁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
第二日一早,邬家的电话便响个不停,绑匪告知了存钱的账户号码,并多次威胁必须尽快把钱寄过来,否则先砍掉邬某的两个手指。
在民警的示意下,邬某的母亲不断与对方讨价还价。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商定赎金为7000元。邬某的母亲提出现在只能拿出5000元,另2000元要跟人借。最后,绑匪答应收到5000元后先放人,剩下的2000元明天汇过来。为确保人质安全,邬某的母亲于12时许在指定账户上存入了5000元。当日傍晚6时许,邬某从龙川县新田镇步行6个多小时回到家中。
22日上午,邬家的电话再次响起,绑匪要求把余下的2000元汇过来。而此时,侦查民警早已进入龙川县新田镇,通过细致的排查,发现兴宁人陈某和龙川人傅某彬、邬某凡、傅某星、巫某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对他们进行了严密的监控。
11时许,警方掌握到陈某等人正聚集新田镇的一出租屋内。在龙川警方的协助下,两地民警迅速将出租屋包围,一举将陈某等5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手机一部、一支电击枪和催泪器,起回赎金3900元。
学电视剧情绑架索赎金
据嫌犯交代,11月18日晚,陈某、傅某彬、邬某凡和巫某旺等人聚在龙川县新田镇一出租屋,想起前几天电视剧上绑架案的剧情,便商量去绑架一摩托车载客司机。但19日他们睡过了时间。
20日下午,陈某、傅某彬、邬某凡共骑一辆摩托车来到罗浮镇一家中学附近,准备绑架一名衣着光鲜的学生。守候至傍晚6时许,邬某刚好骑自行车经过,陈某三人便把邬某拦停,强行把他挟持上摩托车,一路颠簸载到30公里外的龙川县新田村,把邬某关闭在一座荒山上的废弃小屋里。
21日上午,与陈某等人一起看管邬某的傅某星、巫某旺到柜员机上拿到5000元赎金,他们才把邬某放了。放人后,他们又要求邬家将余下的2000元汇过来。
据了解,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纪最大的陈某只有20岁,而傅某星、邬某凡则刚满18岁,巫某旺和傅某彬还只有17岁。而且,年仅17岁的巫某旺去年11月就曾在惠州绑架他人,一直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专家
嘉应学院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梁芹生副教授昨日接受读者采访时认为:5个青少年模仿电视剧情节绑架人质,首先与青少年的年龄有极大的关系,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心理不成熟,感情容易冲动,模仿能力强。暴力片许多人都喜欢看,但有些细节极容易吸引青少年的模仿,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梁教授认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应该严格净化荧屏,对电视剧进行分级管理,在法律上要大力加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家长、学校和社会更加重视对青少年成长的教育。(记者 叶仕欣 通讯员 罗伟义 何旭东 何志林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