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棕熊咬断男孩手指法院判公园学校赔8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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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齐鲁晚报 王秀华 张宏磊 通讯员 刘克斌 蒋怀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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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邹城12月3日讯 一名8岁男孩到公园看棕熊时,不慎被熊咬伤右手,造成八级伤残,事后,孩子的亲属将公园及学校告上法庭,近日,邹城法院一审判决公园与学校承担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6100元。 5月17日下午,邹城市一小学组织学生到某公园游玩,二年级小学生明明(化名)在观看铁笼内的棕熊时,因靠笼子太近,被棕熊伸出舌头卷住右手拽入嘴中,造成右前臂多处皮肤擦伤裂伤、右手小指缺如、创面皮肤坏死、无名指撕脱。事发时老师和公园管理员都不在场,听到学生呼喊救命,驯兽员才手拿钢管急忙跑去,用钢管撬开棕熊的嘴将明明救出。随后老师与管理员把明明送到医院,住院治疗38天,经法医鉴定其右手构成八级伤残。 事后,明明的监护人提起诉讼要求公园和学校共同赔偿各项费用计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门票后即与公园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而公园没有在棕熊笼边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导致了伤害事件的发生,对此应负主要责任,承担65%的赔偿责任。学校疏于管理,致使明明跑到饲养区观看棕熊而被咬伤右手,未尽到教育保护义务,应负次要责任,承担35%的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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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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