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2月24日讯 24日,青岛市政府宣布,今年设立的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将在年底之前发放,全市1.1万余名高中贫困生获得资助,资助金额达550多万元。同时,近13万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也将首次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达近亿元。至此,青岛市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全覆盖。
2007年,青岛市首次设立了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资助金额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以下(含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同时,资助政策还对高校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进行了完善。今年在岛城高校,除了中央继续设立的国家奖学金,中央和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新的资助政策覆盖了青岛市从义务教育学段到高校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义务教育学段资助全部由政府负责,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普通高中教育将形成以政府助学金为主,学校减免学费和社会捐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记者了解到,实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后,2007年,各级财政对青岛各级各类学校15万名贫困生资助约1.2亿元。今后,各级政府每年都要投入2.4亿多元,惠及15万余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