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13日讯 我省公办高中招收复读班和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现象将从根本上得到遏制。13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今年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治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等行为的专项检查。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普通高中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和班额要求招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地要贯彻执行素质教育改革及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招收复读班和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今年我省将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监管,依法规范其招生行为。各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对民办普通高中进行重新审核。凡公办高中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制或擅自按照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必须尽快恢复其公办学校性质,严禁以“民办学校”、“公有民办”和“民办公助”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
省教育厅规定,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依据,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确保教育公平。要对本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对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公示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