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您好!
前些天,我在看报纸时发现购房契税再次调整,不过有一点我不太明白:我是今年5月13日签订的购房合同,7月5日办理入住手续,并且开发商昨天通知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了,现在我想问的是,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时间为准缴纳契税呢?读者:钱江
钱江:您好!
最近,由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该通知进行了两大调整,一是将过去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契税缴纳时间调整为以办理产权过户时间为缴纳契税时间。即按照新通知,自今年7月1日后,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均按1.5%的比例缴纳契税;并且对已在7月1日之前签订了合同的,但是在7月1日之后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都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另外一个是取消了原来以120平方米为分界限的规定。购房者在7月1日后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购买价格在9432元以下的普通住宅,将不再以120平方米为界限,一律按照新规定执行。所以,像您虽然是7月1日签订的合同,但在7月1日之后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就可享受新政策的优惠。不论您购买的是否超过120平方米,只要是价格在9432元以下的普通住宅,其契税标准都按照1.5%比例缴纳。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