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首页->房产  

 

买卖空置房的税率分别有望为3%和5%

来源:     2009-08-03

 
  本报讯(记者赵鹏)记者21日从市地税局获悉,明年北京市在对积压空置商品住房、商业用房或写字楼的销售,将有望采取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消费者购买后则有望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企业销售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出售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或写字楼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而消费者购买这些房屋则可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不过,该政策只在今年12月31日(含)以前有效。市地税局的相关人士透露,今年12月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望正式给北京市下发相关的正式规定,最终确定明年征收买卖空置商品住房、商业用房或写字楼时的契税和营业税的税率。不过根据最近市地税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全市买卖积压空置商品住房、商业用房或写字楼时,还拥有免税的优惠。

 


 


 

 编辑: yangshu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上一条:
下一条: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大型综合性新闻网站。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往  事
  青 未 了
  健    康
  法  鉴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