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能否只用套内面积买房
产权证办理是否对开发商、买房人都有时间
限制规划变更用不用公示
购房合同履行到何时才算终止
买卖双方准入门槛是否都应再提高
买卖双方民事赔偿是否应该明确
如何让新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房屋买卖新办法更完善、操作性更强、更能解决目前或未来楼市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纠纷或问题?上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与本报一起邀请了开发商、买房人、代理商、律师代表,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进行了网上直播。据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处长丁世华介绍,对北京楼市发生的各种纠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十分关注。1998年,国家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后,购房主体由过去的以单位为主变成目前的以个人为主,有关房屋质量、面积、规划变更等纠纷不断出现,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北京市的房屋买卖管理办法是1988年由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的,虽然对规范北京市房屋买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北京房地产市场经过十年的发展,市场发生了变化,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目前公布的房屋买卖新办法征求意见稿是经过两年的立法调研后制定的,希望通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之趋于完善。
市国土房管局市场一处副处长姜才原指出,新办法和旧办法相比,主要在定金、面积、广告、简化手续等方面做了特别大的突破。如面积问题上,为防止开发商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公摊面积变大、套内面积变小来给买房人的面积“缩水”,新办法设定了两个误差,即合同里必须约定建筑面积误差和套内面积误差。
到会的嘉宾市场各方代表对征求意见稿还是提出了不少新的争议焦点———涉及开发商和买房人在内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门槛是否需要提高,对目前各个楼盘都普遍存在的“买房人必须先交物业管理费后才能验收房子拿钥匙”的“入住流程”提出质疑。
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处长丁世华希望通过本报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目的是要使房屋买卖新办法出台后是一个操作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读者对该条例有什么新的建议和意见,请尽快发电子邮件到yumeiying ynet.com或寄信到本报,本报将负责转送到市国土房管局法制处。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