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获悉,至2002年11月底,全国商业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7339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达1125亿元。 1998年下半年以来,住房实物分配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各地逐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 国家在对房地产交易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房地产信贷结构也有了重大调整,职 工个人购房比例不断提高。2002年,城镇个人购买商品住宅的比例从1998年不到80%上 升到94%以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也从1998年的190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0.39 %,提高到2002年11月底的7339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的7.6%,其中,上海、厦门等 城市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 与此同时,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住房公 积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务院分别于1999年和2002年颁布和修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将住房公积金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截至2002年11月,全国已有6700万职 工建立起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到4011亿元,归集余额2840亿 元,职工买房、建房、退休累计提取117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1519 亿元,贷款余额1125亿元,为240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中国建设报 袁仁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