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费者张和,因缺乏购房经验,其结果是,在购房后苦等数月,却等来一场空。
据悉,去年11月,消费者张和看上了一套由武汉城市设计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汉阳熊家湾的房屋。他随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先后交齐了购房款9.6万元。
可令他始料不及的是,交了购房款后,开发商却不能按期在当年12月30日交房。此事一直拖到今年2月初,张和所购房屋仍是“水中月,镜中花”。为此,张和多次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对此解释说,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原属汉阳熊家湾村民所有,当初在进行开发建设前与村民签过协议,规定开发后的房子要与村民“五五分成”。谁知房子建好后,少留了一套房给村民。村民们认为开发商违约,便收回了房子。开发商说让张和再等一段时间,他们将尽快与村民协商,或者给张和退款。
张和认为,开发商当初售房就存在欺诈,明明土地使用权没有办好,却声称三证齐全。当时由于相信了开发商的说法,未细看三证,便被骗了,因借贷款要偿还利息,致使自己损失惨重。2003年2月中旬,张和因与开发商协商无果,便投诉到武汉市汉阳区消协。接到投诉后,消协有关负责人迅速组织双方调解,可开发商却拒不到场。
对此,消协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开发商有无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授权资质证明,免得日后后悔莫及。近日,张和表示,若消协调解无效,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